[ 賈玉亭 ]——(2009-12-3) / 已閱9286次
試析中國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豐富與創新
賈玉亭
論文關鍵詞:和諧社會 建設理論 中國社會主義建設
論文摘要:本文概述了中國共產黨幾代領導人在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對構建和諧社會的探索,闡明構建和諧社會科學理念的提出是對中國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豐富與創新,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大意義。
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怎樣處理和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使社會和諧發展,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經過中國共產黨幾代領導人的不懈探索,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科學理念,進一步豐富創新了中國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這對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一、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的開創性探索
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領導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對社會主義建設存在的各種矛盾及其解決辦法進行了最初的探索。1956年,毛澤東寫了著名的著作《論十大關系》,在這篇文章中,他深刻論述了正確處理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十個重大關系的基本原則。同年召開的黨的八大明確宣布,國內的主要矛盾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們需要之間的矛盾,我們的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實現國家工業化。1957年,毛澤東發表了《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闡述了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和兩類矛盾的學說,強調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特別是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提出要學會用民主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以有利于社會主義建設的思想,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黨的八大關于社會主義社會主要矛盾的思想,使我國在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探索上取得了更大的進展。
二、鄧小平和江澤民的不斷探索與發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做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大決策,他指出現代化不僅包括農業、工業、國防和科技這“四個現代化”,還要包括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等內容。他強調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他認為沒有安定團結的政治環境,沒有穩定的社會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根據鄧小平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做出的一系列重要論斷,黨的十二大提出了包括經濟富強、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內的三位一體的現代化建設總體格局,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
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強調要推進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做到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協調發展,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繼黨的十三大在闡述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時,把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為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奮斗目標之后,黨的十五大制定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的基本綱領,從而使三位一體的現代化建設格局更加明晰和深入。為了推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江澤民指出,要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不斷改善人民生活作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的重要結合點;要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他的這一系列論述,進一步深化了我們黨對中國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認識,豐富創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適應黨和社會發展的新要求,江澤民提出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這一重要思想把治黨和治國、執政和為民結合起來,成為加強黨的建設,推進我國經濟社會不斷向前發展的強大理論武器。
三、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不懈探索
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在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的同時,各種矛盾和問題也逐漸凸顯出來,在某些方面和領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現象,促使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執政理念和落實“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以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在領導人民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黨對社會和諧的認識不斷深化,黨的十六大報告在論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和歷史任務時,明確把“社會更加和諧”同“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人民生活更加殷實”一起提了出來,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的地位。黨中央根據現階段社會矛盾發展的特點,2004年9月,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首次完整地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并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強調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是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和實現黨執政的歷史任務的必然要求。《決定》指出,要適應我國社會的深刻變化,把和諧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注重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維護安定團結。而且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同“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并列提出來,深化了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2005年2月,胡錦濤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會上發表講話,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作了全面深刻的闡述。他指出,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根據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我國社會出現的新趨勢新特點,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他還明確提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更加明確地由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三位一體發展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這就決定了我們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不僅要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而且要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并使它們相互配合、相互促進。2006年10月,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深刻地闡明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性質和定位,指明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2007年,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進一步指出:“要站在完成黨執政興國使命的高度,把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體現到領導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上來。”再一次強調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并對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作了全面部署,這對于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具有重大的指導作用。
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現實的重大任務,沒有和諧社會建設,小康社會將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小康社會。沒有社會的安定和諧,很難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到新的更高的階段提供更加和諧、更加充滿活力、更加穩定有序的社會條件,并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中不斷獲得新的內容和經驗,在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之后,我們還要繼續為構建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長期奮斗。
參考文獻:
[1]江澤民:《處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若干重大關系》,《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
[2]胡錦濤:《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
[3]《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人民出版社,2006。
[4]胡錦濤:《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