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世連 ]——(2009-12-30) / 已閱12477次
《蝸居》中的商業秘密犯罪
董世連
正在熱播的電視劇《蝸居》第24、25集是關于蘇淳因為涉嫌商業秘密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劇情。這件事無論在蘇淳、海萍還是周圍的其他人看來可能都有些不可思議,這樣一個老實本分的人怎么就犯罪了?甚至蘇淳在想,那些圖紙都是自己設計的,只不過又重新畫了一遍,怎么就要去坐牢呢?所以無論是企業員工還是企業老板都有必要了解一下商業秘密有關知識。
一、什么是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具體包括:設計、程序、生產配方、制作方法、工藝流程、技術訣竅、設計資料、設計圖紙、管理方法、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其中,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可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業秘密是一種“信息”,其范圍非常廣泛,凡是對公司有利,能在競爭中獲勝,并經公司有意加入保密的“信息”,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都是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存在于企業的方方面面、存在于它的產供銷各個環節。同時商業秘密在企業中是不斷產生、不斷消亡的。上述的幾種情況,只是商業秘密中常見的一些類型。商業秘密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
蘇淳涉案的設計圖紙屬于商業秘密。首先,所涉圖紙不是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否則福建公司不會花錢從蘇淳手中獲得;其次,明顯所涉圖紙會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否則蘇淳所在公司不會因為圖紙而大動干戈;再之,根據蘇淳所說,幾年前進公司就簽過保密協議,只不過自己都忘記了,這說明權利人已經采取保密措施。
二、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主要包括: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與權利人有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合同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四)權利人的職工違反合同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上述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
以上行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三、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1、侵犯商業秘密的民事責任
商業秘密權利人在建立商業秘密保護系統和符合商業秘密條件的前提下,有權依據相關法律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返還財產;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2、侵犯商業秘密的行政責任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局《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對侵犯商業秘密的不正當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對侵權物品作如下處理:
(1)責令并監督侵權人將載有商業秘密的圖紙、軟件及其他有關資料返還權利人;
(2)監督侵犯人銷毀使用權利人商業秘密生產的、流入市場將會造成商業秘密公開的產品。但權利人同意收購、銷售等其他處理方式的除外。
3、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刑事責任
商業秘密權利人在已采取商業秘密保護措施和符合商業秘密條件的情況下,認為其商業秘密受到侵害并造成重大損失的,向公安機關申請,要求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偵查后,認為侵權人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對侵權人追究刑事責任的,由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對侵權人追究刑事責任。
實施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其中,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后果”。(作者:董世連)
作 者:董世連,知識產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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