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碧華 ]——(2010-3-4) / 已閱33827次
第七、幼兒、兒童在校園受到人身損害時的責任
幼兒、兒童在校園受到人身損害時誰來擔責?依照該法第38-40條規定,學校幼兒園事故責任區分明確。主要根據行為人的年齡劃分: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除外;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來自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以外人員的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關于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較之以往發生一個重大變化,即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校園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幼兒園將承擔推定過錯的舉證規則。即學校幼兒園如不能證明自己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將承擔侵權責任。這有利加強學校對兒童的教育和管理,促進學校推行的素質教育。
第八、車輛借人出了車禍 由使用人承擔責任
該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50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這意味著車輛轉讓卻未過戶,原則上受讓人承擔責任交通事故責任。即機動車輛轉讓并交付受讓人后,即使沒有過戶,登記簿上仍是原所有人的名字,發生交通事故也只由受讓人承擔責任,與原所有人不再有關系。這比過去的司法解釋規定更為明確,先前最高法院曾經針對個案出臺相關批復,但有些地方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并未適用。比如,四川省綿陽市就出現因分手男友強行開走女友機動車肇事,女友被判承擔墊付責任的生效案例。肇事逃逸“交強險”要賠。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只要所駕駛的機動車參加了“交強險”等強制保險,就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12.2萬元)范圍內予以賠償。
第十、貓狗傷人,主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該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79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80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82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這意味著被主人拋棄的流浪貓狗咬傷他人,主人脫不了干系,依法必須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說自己已經與狗沒有關系是不行的,還得繼續為其闖下的禍事買單。然而,要為流浪狗找到它的原主人來承擔責任是有困難的,此條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夠強。
此外,還有第86條規定:建筑物倒塌,建設單位脫不了責任。第91條規定:挖坑不放標志害人、施工方應當擔責任等。
為更好地貫徹實施侵權責任法,立法機關有必要啟動法律協調機制,加強立、改、廢活動,及時修改補充完善,清理與現行法律不相一致的舊規定,實行“新法優于舊法”、“特別法優于普通法”,防止侵權責任法成為“被侵權法”、物權法成為“無權法”。 (全文5699字)
(作者:中共漳州市委黨校哲學法學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2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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