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闞鳳軍 ]——(2010-7-23) / 已閱7454次
中國企業境外合資項目操作指引(二)
闞鳳軍
隨著國力的增強及企業實力的提升,我國政府提出實施“走出去”戰略,政府各個部門也出臺具體的政策,引導和鼓勵中國企業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在境外投資并購,逐步企業做大做強的戰略目標。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熱情很高,但不可否認的是大多數企業仍然缺乏境外投資經驗。本文結合作者所參加的一些境外重大合資項目及相關問題的理解,就境外合資項目的操作需要考慮的事項以清單的形式提出粗淺的建議,供感興趣的企業及朋友參考。
一、 合資架構安排
1、 合資業務通過獨立的實體運營或通過合資各方之間直接的合同關系展開?比如,研發及市場開拓等通過直接合作形式可能更為合適。
2、 如果合資業務通過一個獨立的公司運作,該公司是否是一個已經成立的公司,還是單獨設立的公司?
3、 合資實體的組織形式?股份公司、有限責任責任公司、合伙或有限合伙、利潤共享或收入分配安排等,上述任何一種安排都可能需要考慮到稅務、信息公開性及投資架構的靈活性等因素。
4、 僅在一個國家設立合資公司還是在不同的國家各自設立公司?該公司可否是離岸公司?
5、 合資公司的架構是否考慮合資各方及合資公司本身稅務安排利益最大化?
6、 合資公司是否成為合資安排的一方?
7、 合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是否作為各方的退出策略?
二、 會計
1、 合資各方向合資公司的出資如何體現在財務報表?是否存在一方希望通過合并報表將合資公司納入該方的財務報表?
2、 合資公司將采用的財務政策?
三、 合資公司股本
1、 合資公司的授權股份及發行的股份額度?股份以哪一種貨幣標識?
2、 是否發行具有不同權利的各類別股份(如優先分紅類股票),同一類股票是否由多人持有等?
3、 合資各方是否有義務認繳合資公司增發的股份,如果一方不能履行該義務的法律后果?
4、 新發行的股票是按照各方出資比例認購還是某一方有優先認購權(行駛優先認購權將導致另一方的股本被稀釋)?
四、 利潤分配
1、 合資公司利潤分配的政策,每年是否需要計提一定比例的利潤,首次分紅的額度是否進行限制等?
2、 如何改變合資公司的分紅政策?
3、 是否存在稅務及其他管制限制利潤分配?合資各方是否有必要設立特殊架構用于利潤分配?
五、 合資公司股東權益轉讓
1、 合資公司股東權益轉讓是否有限制?為實質設立合資公司,是否需要在公司成立初始的一段時間內禁止轉讓權益?各方是否允許轉讓各自持有的一部分權益?
2、 如果允許轉讓,其他方是否有優先購買權?
3、 如果權益轉讓該方其他集團公司或家族成員等,是否可以不受限于優先購買權的限制?
4、 轉讓的權益如何評估,按照市場價值、公平交易價值還是其他方法?是否可以通過第三方中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5、 如果優先購買權未被行駛,一方是否有權要求清算合資公司?
6、 合資各方是否考慮引入如下權利,共同出售權、拖帶出售權、買或賣選擇權等。
7、 新的合資方是否需要按照原合資各方的條件簽訂合資協議?
8、 如果一方將合資公司權益轉讓給另一方,是否需要變更合資公司名稱?是否需要就合資公司需要繼續使用賣方資產進行協議安排等?
9、 合資方是否有權在特定條件下轉讓其所持有的權益,如合資公司償債能力不足、違反合資協議或控制權改變等。如何界定合資公司控制權的變更?
10、 是否允許合資方以其權益提供擔保或質押等?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