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金成 ]——(2010-10-28) / 已閱4534次
合同債務移轉應具備什么條件?
吳金成
合同債務移轉,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合同權利人、義務人通過和第三人訂立協議,將合同的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一種法律行為。在債務移轉情況下,原債務人對原債務將不再承擔償還義務,其義務將由第三人承擔。
在市場經濟中,合法的債務移轉行為,可以盤活市場主體的資金,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正確認識和利用合同債務移轉行為,就顯得十分重要。
為了加深大家對合同債務移轉行為的理解,筆者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總結了合同債務移轉應具備的條件,供大家參考。
1、要有有效債務的存在,這是合同債務移轉的前提條件。如果合同自始無效或者債務移轉時已經曉美,即使當事人就此訂立債務移轉協議,也不會發生法律效力了。因為債務已經消滅,就無所謂債務移轉了。
2、被移轉的合同債務沒有禁止轉移的約束。法律規定不可轉移的債務、當事人約定不可轉移的債務以及其他不宜轉移的債務,不能成為合同移轉的標的。
3、債務移轉還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因為債務是一種特定的義務,義務人必須履行,不同債務人的信用、償還能力是有區別的。如果債務未經債權人同意就轉移到一個信用差、償還能力差的人手里,債權人的權利就難以得到實現。因此,合同債務轉移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方才生效。
作者:吳金成。
工作單位:廣西荔浦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