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海宏 ]——(2010-11-11) / 已閱5358次
淺談合同的分類
王海宏
合同作業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其類型因交易方式的多樣化而各不相同。尤其是豐交易關系的發展和內容的復雜化,合同的形態也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不過對各種紛繁復雜的交易形態和合同形態,可以從法律上依各種標準作了不同的分類。這種分類不僅可以針對不同的合同確定不同的規則,而且有助于人民法院和仲裁機關在處理合同糾紛中,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處理合同糾紛。一般來說,對合同可以作了如下分類:
(一)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
所謂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即一方當事人愿意負擔履行義務,旨在使他方事人因此負有對待給付的義務。或者說,一方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即為他方當事人人所負有的義務,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并不互相享有權利和義務,而主要有一方義務,另一方并不負有相對義務的合同。
(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根據當事人是否可以從合同中獲孡某咱利益,可以將合 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一方通過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而給對方某種利益,對方要得到該利益必須為此支付相應代價的合同。有償合同是商品取典型的法律形式。在實踐中,絕大多數反映交易關系的合同都是有償的。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給付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并不支付任何報酬的合同。無償合同并不是反映綿典型形式,但由于一方無償地為另一方履行某種義務,或者另一方取得某種財產利益都是根據雙方的合意而產生的。
(三)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
根據法律上是否規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稱,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稱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經確定了一定的名稱及規則的合同。如我國合同法所規定的15類合同,都屬于有名合同。對于無名合同的內容,法律通常設有一些規定,但這些規定大多為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可以通過其約定改變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法律關于有句合同內容的規定,主要是要規范合同的內容,并非要代替當事人訂閱合同。
(四)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
所謂諾成合同,是指當呈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 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諾即成”的合同。此咱合同的特點在于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所謂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僅憑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還不能產生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還必須有一方實際將會標的物的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果。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