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娜 ]——(2010-11-23) / 已閱6505次
離婚案件當事人低齡化情況分析
李娜
婚姻關系是家庭關系的前提,家庭關系是婚姻關系的結果,家庭的穩定和諧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至關重要。近日,北安法院對2007年以來離婚案件司法統計進行了調研分析,發現離婚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年齡日趨“低齡化”。
一、離婚訴訟中低齡人群數量逐年增多,所占比例越來越高。
近年來,北安法院審結的離婚案件中35歲以下的低齡化當事人比例呈現上升趨勢。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1至10月份,審結離婚案件分別575件、613件、652件、604件,當事人年齡35歲以下的(含一方當事人年齡在35歲以下,下同)分別為357件、414件、475件、512件,分別占當年所結案件的62.0%、67.5%、72.8%、84.7%。特別是80后離婚現象越來增多,甚至出現結婚不久就離的“閃離”現象。
二、導致離婚的因素不斷增多。
而且隨著通信手段的進步,交往渠道的擴展,婚姻忠貞觀念的淡化,導致離婚的因素增多,如婚前缺乏了解、家庭瑣事矛盾、家庭經濟問題、親屬關系緊張引發互相猜疑等等,此類案件約占30%;打工一族離婚理由,長期兩地分居,感情淡化,久而久之,各找各的感情寄托,為此一方提出離婚的占20%;相對分散的離婚理由:主要表現在婚外情、婚外戀、網戀等、喜新厭舊,為出國打工淘金而離婚,為逃避計劃生育等夫妻相約離婚,為逃避債務而離婚,婚前試婚、婚前同居,真正婚后發現沒能嫁個有錢人而離婚等等多種理由,約占案件數的50%。
三、低齡化離婚案件原告性別易位,女性原告開始多于男性被告。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1至10月份,女性原告所占比例分別為41.8%、45.6%、49.3%、52.3%。反映出由于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的提升,使得女性更加敢于直面婚姻生活中的不如意,主動采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四、低齡化離婚案件調解難度不斷增大,判決率高于調解率。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1至10月份,低齡化離婚案件調解率分別為54.8%、51.6%、49.7%、48.3%,呈逐年下降趨勢。低齡化離婚案件當事人約80%左右案件雙方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割、子女扶養等往往達不成協議,家庭共同財產難以查實,對離婚要價過高,甚至索要青春損失費等,加之雙方個性較強、對調解不理解、不配合等,增加了調解工作難度。
五、對離婚案件審判中問題解決的建議和對策:
1、加強對離婚當事人的訴訟引導。針對離婚案件當事人訴訟能力差異大,經濟地位不平衡,收集證據難,社會影響大的特殊性,訴訟過程中加強對當事人的訴訟引導顯得尤為重要。法院要強化庭前指導,做好釋明工作,提高當事人舉證能力,了解舉證責任分配,知曉舉證不利的后果,并在庭審中適當指導當事人圍繞焦點舉證、質證、辯論。
2、樹立正確的婚姻觀。要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婚姻管理機關、農村基層組織等多方面的職能作用,通過庭審講法、到基層社區發放法制宣傳資料、講授法制課、與全市縣區各廣播媒體聯合進行法制宣傳等方式,進一步強化婚姻法的宣傳,使婚姻法中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誠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對夫妻。加強婚姻管理,清查和制裁違法婚姻,減少離婚案件發生的隱患。推動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增強責任感,同時也引導確實感情破裂的當事人學會依法維權,有力維護自身權益。
3、充分挖掘現有司法資源。指派年富力強、辦案經驗和人生閱歷都較為豐富的法官專門審理此類案件,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和案件質量,同時根據當前申請離婚當事人多為女性的特點,適當安排女法官辦理此類案件,通過女性與女性之間的設身處地的溝通做好思想工作,盡量挽救更多的家庭。
4、建立多元化調處化解婚姻糾紛的機制。在強化訴訟調解的同時,針對不同年齡、不同層次的當事人和案件特點,廣開調解渠道,如邀請當事人共同尊重的、在家庭成員中資歷較深、威信較高的親屬參與調解,邀請當事人所在單位的領導或婦聯等基層組織、當事人所住社區的辦公人員或鄰居協助調解,邀請當事人的子女到場做工作參與調解,邀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基層組織、鄉鎮司法所積極參與分析產生糾紛的原因,耐心做夫妻雙方的思想工作,幫助雙方明白彼此間面臨的差異和改進溝通方式,鼓勵夫婦雙方努力維系婚姻,發揮家庭功能,減少婚姻中的沖突,即便通過調解雙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過調解將離婚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夫妻雙方矛盾越來越大、裂痕越來越深,也能夠取得第一手資料。
5、實行向婦女適度傾斜的原則。婦女相對處于弱勢,在婚姻家庭破碎后受到的傷害也相對較深,在合法的基礎上適當照顧女方,是司法關懷的一種體現方式。離婚時在財產處理方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大部分婦女的經濟條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要適度照顧婦女的利益,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問題而影響其正常行使離婚權利,避免婦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絕境。同時要充分考慮婦女對家庭的隱形貢獻,按照照顧婦女利益的原則給予婦女適當補償。對于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訴訟代理人的農村婦女,法院在依法減免其訴訟費用的同時,可以主動與法律援助部門聯系,為其申請法律援助,由律師無償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平等保護她們的訴訟權利。
6、加強訴訟調解。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全程調解,以調促和。調解方法上,加強社會主義婚姻觀的宣傳,注重情理法間的融合與平衡,只要有一線和解可能,不能急于下判,促使其冷靜思考、審慎對待。對只顧個人享受,均不扶養子女、不履行對家庭和社會義務的,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道德的,要依法予以法律制裁和道德譴責。
“家和萬事興,家齊國安寧”。 這就是說,一家和,天下和;一家不和,四鄰不安。家庭是社會的縮影,家庭關系到每一個人的幸福,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健康、穩定,只有家庭和諧,整個社會才會和諧。
黑龍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