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軍 ]——(2010-11-30) / 已閱23558次
陳清秀:《稅捐法定主義》,載《當代公法理論——翁岳生教授六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590-591頁;[日]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49頁。
王鴻貌、陳壽燦:《稅法問題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67-68頁。
許宗力:《論法律保留原則》,載許宗力:《法與國家權力》,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132頁。
黃茂榮:《稅捐法定主義與稅捐工具》,載黃茂榮:《稅捐法論衡》,植根圖書出版1990年版,第20頁。
張勁心:《租稅法概論》,三民書1979年版,第7頁。
[日]北野弘久:《稅法學原論》,陳剛等譯,中國檢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64-65頁。
[日]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50-54頁。
張守文:《論稅收法定主義》,《法學研究》1996年第6期。
[日] 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第50頁。
柯格鐘:《稅法之解釋函令的效力——以稅捐實務上娼妓所得不予課稅為例》,成大法學第12期,第77頁。
黃俊杰:《解釋函令對納稅者之影響》,載《納稅者權利之保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3頁。
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載葛克昌:《稅法基本問題(財政憲法篇)》,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陳清秀:《稅法的法源》,《植根雜志》第11卷第11期,第2頁。
[美]施瓦茨著:《行政法》,群眾出版社1986年版,第33頁。
葛克昌:《租稅優惠、平等原則與違憲審查-大法官釋字第五六五號解釋評析》,《月旦法學雜志》2005 年1月,第116 期,第146-147頁。
[日]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51頁。
[日]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第71-73頁。
葛克昌:《解釋函令與財稅行政》,載葛克昌:《所得稅與憲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46頁。
例如,釋字第217號解釋:“其事實認定方法的指示,也應以經驗法則為基礎,俾接近實質的真實。并應容許當事人提出反證推翻。”釋字第218號解釋:“有關事實認定的函令,除基于實用性原則考量外,更應斟酌年度、地區、經濟狀況等特殊性,以“力求客觀、合理、使與納稅義務人之實際所得相當,以維租稅公平原則”。釋字第221號解釋:“有關證據方法或證明責任的令函,也不得變更稅法上舉證責任之分配法則。”等等。
陳清秀:《稅法的法源》,《植根雜志》第11卷第11期,第3-4頁。
[法]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陳太先、眭茂譯,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304頁。
[英]亞當•斯密:《國富論》,唐日松等譯,華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589頁。
葛克昌主持:臺灣地區“財政部”2005年度委托研究計劃“納稅人權利保障法可行性研究”,第119頁。
黃茂榮:《法律漏洞之補充的方法》,《臺大法學論叢》第13卷第1期,第4頁注4。
陳敏:《憲法之租稅概念及其課征限制》,《政大法學評論》第24期,第49頁。
黃俊杰:《實質課稅原則對納稅者之影響》,載《納稅人權利之保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頁。
陳清秀:《稅捐法定主義》,載李震山等編:《當代公法理論——翁岳生教授六秩誕辰祝壽文集》,元照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599頁。
陳敏:《憲法之租稅概念及其課征限制》,政大法學評論第24期,第49頁。
黃俊杰:《納稅者之信賴保護》,載黃俊杰:《納稅人權利之保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56頁。
參見,黃俊杰:《納稅者之信賴保護》,《納稅人權利之保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85頁。
陳敏:《憲法之租稅概念及其課征限制》,《政大法學評論》第24期,第51頁。
[日]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第53-54頁。
陳清秀:《稅法的法源》,《植根雜志》第11卷第11期,第6頁。
陳清秀:《稅法的法源》,《植根雜志》第11卷第11期,第6頁。
[日]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第71-73頁。
2007年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授權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可停征或減征利息稅。
[日]金子宏:《日本稅法原理》,劉多田等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第48頁。
[美]羅伯特•達爾:《民主理論的前沿》,顧昕等譯,三聯書店1999年,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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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軍
(江蘇技術師范學院人文社科學院 江蘇常州 213001)
作者簡介:高軍(1972-),男,漢族,江蘇淮安人,副教授,法學博士,主要從事財稅憲法研究。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項目(09YJC820047)及江蘇省教育廳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09SJB820007)“轉型時期群體性事件的法理思考及對策研究”基礎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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