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建國 ]——(2011-4-5) / 已閱13237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國家土地管理局部門規章《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也作了相同的規定。按照前述規定,征地的問題其實再簡單不過了,只需要將地上村民戶口轉為城鎮居民,再征收其房屋和地上建筑物即可完成。事實上,從2004年開始,成都市即對全市范圍內土地被征占農民全部登記為居民戶口,2005年完成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及成都高新區、龍泉驛、青白江、新都、溫江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工作,2007年完成其余縣(市)的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全部登記為居民戶口工作。相應的原來的自治組織村委會也變更為居委會。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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