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清波 ]——(2011-9-28) / 已閱7036次
堅持“四個著力”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五華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陳清波
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精神,深化三項重點工作,是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各級檢察機關的中心任務。筆者認為,檢察機關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堅持立足本職、胸懷全局,銳意進取、奮發有為。具體可以著力從四個方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一是著力在執法辦案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牢固樹立為綠色的經濟崛起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的指導思想,將檢察工作置于當地黨委工作大局中進行謀劃,充分發揮自身職能服務五華經濟社會建設。要堅持把執法辦案作為促進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管理最根本最直接的手段,嚴格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法律監督職能。要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嚴重刑事犯罪,堅持從快批捕起訴,從嚴打擊。要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積極查辦在本地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查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行業、熱點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要在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的前提下,不斷創新執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實現檢察工作的新突破。要深入推行“陽光檢務”工作,爭做公正執法、廉潔辦案的楷模。
二是著力在法律監督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提高檢察機關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體現人民群眾呼聲,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彰顯監督的有效性、保證監督的嚴密性。要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刑罰執行監督和監管活動監督,堅決糾正訴訟活動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妥善辦理立案監督案件,切實防止和糾正打擊不力現象。要緊緊圍繞特殊人群的管理等社會管理重點難點問題,加強對社區矯正等活動的法律監督。要加強民事審判監督,一手抓抗訴,一手抓息訴,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督工作機制。積極穩妥開展民事執行監督試點,加強行政訴訟監督,改進監督方式,增強監督效果。
三是著力在化解矛盾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牢固樹立“大穩定觀”,堅持把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和諧穩定的要求貫穿于檢察工作全過程,落實到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要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做到區別對待,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要積極探索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不抗訴案件說理等制度,健全檢調對接工作機制,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把檢察工作向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進行合法的、必要的延伸,“調解”不超越檢察職權,“和解”不超越法律底線,注重分析矛盾糾紛產生的成因和根源,注重運用心理疏導、情感交流等方式,通過法律、經濟等綜合措施,解開當事人“心結”,解決群眾實際困難,修復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在維護和諧穩定方面的作用。
四是著力在預防工作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更加注重職務犯罪預防,著力以有效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促進社會管理,促進和諧社會建設。要注重警示教育,促進國家公職人員法律意識的增強。廣泛開展法律知識進社區、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農村活動,送法律、送服務,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要注重制度建設,結合辦案,積極向發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有關部門單位加強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注重預防調查研究,以調研報告形式,向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領導機關和預防成員單位送閱,積極提供預防決策參考和預防咨詢服務,促進預防職務犯罪的社會化機制建設,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