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棟生 ]——(2003-6-15) / 已閱51222次
14 佟柔編:《中國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11月版),第564頁。
15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錯誤申請財產保全致人損害的處理》(《審判業務》),第17頁。
16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17 李國光編:《合同法釋解與適用》(新華出版社,1999年4月版),496頁。
18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1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8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規定,在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時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
20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21 劉學在著:《財產保全之管轄制度的缺陷與完善》(《中南民族學院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21卷第5期,2001年9月),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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