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亓曉萌 ]——(2012-1-12) / 已閱11672次
注釋:
[1]張成福,唐鈞,謝一帆.公共危機管理理論與實務[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2][德]烏爾里希.貝克.世界風險社會[M].吳英姿,孫淑敏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4.
[3]吳英姿.風險時代的秩序重建與法治理念——以“能動司法”為對象的討論[J].法學論壇,2011,1.
[4]季衛東.如何面對一個風險社會?[J].中國改革,2010,1.
[5]戚建剛.風險規制過程合法性之證成——以公眾和專家的風險知識運用為視角[J].法商研究,2009,5.
[6]張文顯.中國社會轉型期的法治轉型[J].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0,4.
[7][德]烏爾里希.貝克.風險社會[M].何博聞譯.北京:譯林出版社,2004。
[8]黃德林,李迎新.公共部門公共關系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9]程巖.風險規制的刑法理性重構——以風險社會理論為基礎[J].中外法學,2011,1.
[10]楊雪冬.風險社會與秩序重建[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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