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旭科 ]——(2003-9-30) / 已閱45656次
[14] 參見《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第71~73條之規定
[15] 筆者不認為原《涉外經濟合同法》第17條是對不安抗辯權的正式確立。參見本文注釋[6]。對該條款,也有學者認為,其“實質上是有限制地采納了英美法的默示預期違約規則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中的預先非根本違約規則。” 參見余延滿.合同法原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444
[16] 這一問題筆者將在后面加以詳細論述。
[17] 史尚寬.債法總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589
[18] 事實上立法者也是這么認為的,胡康生在人大常委會上所作的說明,即認為此項規定為不安抗辯權。參見孫禮海.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資料選.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6
[19] 王利明.關于不安抗辯權的幾個問題 .民商法研究第4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481~482
[20] 參見《法國民法典》第1613條
[21] 參見《德國民法典》第321條
[22] 余延滿.合同法原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439
[23] 王家福.中國民法學·民法債權.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406
[24] 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356
[25] 王利明.關于不安抗辯權的幾個問題.民商法研究第4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489
[26] 史尚寬.債法總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591
[27] 不過,這種結合并不是完美的,在我國合同法中不安抗辯權與預期違約的規定存在著沖突與矛盾的。這一點,筆者將在文章的第六部分中加以論述。
[28] 對此,筆者認為王利明教授的觀點很精辟,他認為,《合同法》69條之“解除合同”之規定,已不是對不安抗辯權做出的規定,而是對預期毀約所做出的規定,并認為《合同法》第108條所提及的“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實際上就是指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行為,此種行為屬于默示預期違約行為。參見王利明.關于不安抗辯權的幾個問題.民商法研究第4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490
[29] 曾世雄.損害賠償法原理.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7
[30] G.H.Treitel.The Law of Contract.Sterens.&Sons 1983:642.轉引自陳小君.合同法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115
[31] 把預期違約分為明示預期毀約和默示預期毀約兩種情況是國內學者主流的觀點。但有少數學者認為這種類型劃分是存在問題的:其一,“毀約”從邏輯上講應當是具有主觀故意的,但是一方發生對履約重大不利情況這一原因事實只是一種客觀情況,并不是一方具有主觀故意;其二,一方以行為拒絕履約包含一方的主觀故意,屬于拒絕履行,從法律效果上也和“情況顯示一方將不能履約”這種原因事實不同,因此把二者共同劃分為默示預期毀約不盡合理。他們認為,從理論分析的角度把可能引起預期違約的原因事實類型化為預期拒絕履行和預期履行不能邏輯上更為合理,也更加符合預期違約制度的本意。
[32] 李永軍.合同法原理.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9:516
[33] 同上:515~516
[34] 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354
[35] 同上:362
[36] 謝懷栻等.合同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82
[37] 馬俊駒,余延滿.民法原論(下)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583
[38] 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363
[39] 張文顯.法理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162
[40] 李雙元、于喜富.法律趨同化:成因、內涵及在“公法”領域的表現.法制與社會發展,1997(1):47
[41] 中國法學會成立大會會刊.1982:7
[42] 張文顯.法理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167
參 考 文 獻
1 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
2 謝懷栻等.合同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 陳小君.合同法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4 王家福.中國民法學·民法債權.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5 余延滿.合同法原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
6 王利明.違約責任論.北京:中國政法出版社,1996
7 隋彭生.合同法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8 馬俊駒,余延滿.民法原論(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9 張文顯.法理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10 [美]理查德·A·波斯納.法律的經濟分析.蔣兆康譯.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
11 王利明.關于不安抗辯權的幾個問題.民商法研究第4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480~490
12 [臺灣]楊楨.英美契約法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
13 史尚寬.債法總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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