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偉 ]——(2012-8-21) / 已閱11207次
4、對單獨提起的行政賠償之訴,其審查焦點在于致害行為是否已被確認違法。只有致害行為已確認違法的,才可以單獨提起行政賠償之訴,否則應裁定不予受理。對已經(jīng)審理的應裁定駁回起訴。
【主要參考文獻】
1、羅豪才、湛中樂《行政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
2、周佑勇《行政法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3、胡建淼《行政法學》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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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世榮、徐銀華、丁麗紅《行政訴訟法學》清華大學出版社。
來源: 光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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