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衛洲 ]——(2012-9-10) / 已閱7400次
律師是一個令人神往的職業。
我們是追求的是公平正義,我們得到是商人般的收入;我們是民間的主體,而我們卻有著介入國家訴訟的權利;同樣是依法辦事,我們卻擁有著所有人沒有的自由,我們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辯護,也可以為受害人伸冤,但是無論給什么人代言,我們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沒有任何一個職業能夠像我們這樣被榮譽與金錢籠罩了,上天賦予我們這么多的名利,而我們做出了什么樣的回報?換句話說,我們在這樣優越的環境中,有沒有考慮過自己要為社會奉獻些什么?筆者在此發表一己之見,希望對律師業的發展有所幫助,歡迎社會各界朋友的批評與指點。
呂律師在講壇中提出了一個震撼人心的問題“律師,你的貢獻是什么?”。這是一篇足以讓天下律師都感到慚愧的講座。問題的提出已經遠遠超過了一個演講本身的價值,這個深刻的社會問題是早已存在的,也是律師界不良陋習的積累必然導致的,只不過他是呂先生首先喊出而已。
從字面與社會的習慣定義來看,律師應當是一個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職業,公平和正義是律師必然的價值精神和價值。律師的存在體現對強權和強勢的對抗,對弱勢群體人道和人文的關懷;律師業的存在是一個社會進步和文明的象征和標志。相信,大部分人也正是因為律師職業的高尚性而選擇律師作為自己的職業的。
我們的職業具有著高尚性,但是我們也不能否認,我們本身并不能直接創造社會財富,從本質上講我們的職業屬于第三產業具有濃厚的商業性質,正是因為這樣才會有我們很多的同行非常高調“律師營銷”,到網上報紙上做廣告、炒作;才會有人到法院的立案廳內拉案子;更有人想法設法與公檢法以及政府的工作人員發展不正當的關系,這些行為詆毀了律師的形象,也破壞了我國的法制建設。
可是,我們向社會貢獻了什么?是我們自己寫了一本書?組建了一個律師團隊?還是我們買了別墅和寶馬?或者是創建了什么營銷的方式?這樣的貢獻和追求只能讓人感到厭惡。
令人欣慰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只是為了錢而做律師,正是因為有有人重視著自己的價值和貢獻,所以才會有人大聲呼喊“律師,你的貢獻是什么?”;才會有人只為為農民打官司,才會在有人不顧自己的人生安全與違法違紀的法官對抗,才會有人大聲喊,“我們替你打官司,我不要一分錢”……然而這樣的人太少了,少的到了讓人清清楚楚的知道他們的名字、如同一鍋開水中只放下了幾個米粒,讓人能一眼看穿整鍋的水。
我們是律師,我們不是商人,律師職業是我們向社會發光發熱的載體而不是斂財的工具,可是事實卻是恰恰相反。
誰能向社會證明我們律師為了道德、理想的執著追求可以放棄名利?誰能向社會證明律師的存在是為了貢獻社會而不是追求名利?在激烈的法庭辯論、行政復議、國務院裁決、媒體監督等的辦案事件過程中 ,我們貢獻了什么?我們為社會創造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