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褚靜 ]——(2012-9-21) / 已閱6381次
淺談基層法院信訪舉報受理處置機制的完善
湯旺河區人民法院褚靜
隨著形勢發展,法院信訪舉報工作出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如集體訪、重復訪等,已經成為影響法院司法權威和公信力的一大因素。新形勢下如何完善信訪舉報受理處置機制,切實發揮法院紀檢監察工作的職能作用,已是當前法院迫在眉睫的問題。為此,本文結合實際對法院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當前的狀況、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及對策,談些粗淺的認識。
一、法院信訪舉報的特點
法院信訪舉報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信訪業務的職能性。與一般信訪工作相比,在工作的法規依據、任務職責、受理范圍和對信訪問題的處理程序、要求、手段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二是反映問題的集中性。受理的來信來訪來電絕大多數來源于當事人,一般都跟法院受理的案件有關。三是處理程序的法定性。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在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時,應嚴格遵循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當前法院信訪舉報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從信訪舉報人方面來說,主要有以下問題:
1、對投訴舉報的事實不負責任,有的為達到個人目的編造虛假情況等。
2、當裁判結果不能滿足要求時,不接受、不執行,形成重復訪、鬧訪等現象。
3、不遵守信訪舉報的有關規定,無理纏訪,擾亂工作秩序。
(二)從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方面來說,主要有以下問題:
1、紀檢信訪職責的分工不明。法院紀檢監察部門主要職責是從司法廉潔的角度來預防和查處違法違紀。實踐中,處理涉訴涉法信訪問題占了紀檢監察部門大量時間。
2、處理信訪不夠及時,造成群眾誤解而形成重復訪。
3、督辦力度不大,信訪反映的問題處理不到位。
4、不注重做思想工作,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態度生硬,對信訪者不能在思想上有效疏導,化解矛盾。
5、工作程序不夠規范,管理不嚴的問題還時有發生。對集體訪還缺乏有效的處理機制和方法,對纏訪、鬧訪和誣告還缺乏具體的可操作的懲戒規定。
6、紀檢監察人員處理信訪的能力不夠。目前基層法院監察室配備人員少,許多負責信訪舉報干部身兼數職,真正投入到信訪中精力不足;二是對紀檢信訪的認識不到位,缺乏工作熱情和信心;三是有些負責處理信訪人員素質不能適應紀檢信訪形勢發展的需要。
三、法院信訪舉報受理處置機制的完善
(一)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依法有序進行信訪舉報
要引導群眾逐級舉報,署實名舉報。對少數妨礙信訪秩序的,要協調有關部門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通過各種渠道宣傳信訪舉報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制度,使廣大群眾明確在信訪舉報活動中的權力和義務。
(二)進一步完善信訪舉報規定,提高信訪實效
目前指導法院紀檢信訪工作的規定仍有一定的滯后性,應進一步完善紀檢信訪工作的有關規定,強化監督機制,保證紀檢監察信訪工作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三)轉變觀念,整合力量。信訪舉報不僅僅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事,信訪問題要得到徹底解決,必須各方面,各部門統籌協調,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積極搭建并有效使用舉報平臺。對于現有舉報平臺,應當把它利用好,如對于舉報電話,應該安排專人接聽并記錄,舉報信箱應該擺在顯眼處,并定期整理;除此之外,法院應積極拓寬各種信訪舉報渠道,詳細列出舉報方式及方法;同時,應充分利用網絡舉報的作用。
(五)改進工作作風,化解信訪矛盾。信訪舉報工作人員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認真傾聽來訪群眾的意見,善于運用說服教育、提供服務等方法疏導群眾,化解矛盾。
(六)提高法官的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水平。要提升法官適用法律的能力以及駕馭全局和復雜局面的能力,重視訴訟調解工作,減少因判決而引起新的矛盾。要加強法官的業務培訓,強化判后答疑,緩解消除當事人的對立和不信任情緒。要結合法院系統開展的“人民法官為人民”活動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嚴格貫徹落實“五個嚴禁”, 不斷加強政治素質的提高,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清正廉潔的法官隊伍。
四、結語
信訪舉報工作是法院紀檢監察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由于群眾的舉報,才能使我們的法院隊伍更加純潔,才能使我們的法院工作日趨進步,對群眾的信訪舉報,我們在思想上不應排斥和拒絕。要樹立信心,不斷提高紀檢監察人員處理信訪舉報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切實保障信訪舉報人的合法權利。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們法院的紀檢監察工作邁上新臺階,才能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才能真正樹立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