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旭芳 ]——(2012-12-4) / 已閱4143次
財政危機的發生,折射出國民收入分配的結構失衡,究其根本,是經濟與社會發展失衡所致。在經濟政策中,財政政策是政府為實現既定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目標,通過調整財政收支的規模和結構,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穩定發展,實現預期經濟增長率和社會和諧度的經濟政策。財政政策的職能是分配收入、配置資源和保障穩定。“財政政策的目標就是在整個國民收入分配的過程中,既要使國家獲取財政收入,又應促進社會分配的公平;既要在微觀上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又應在宏觀上加強對經濟運行的調控,從而在保障經濟公平和社會公平的基礎上,來促進和保障整個社會的穩定”。世界銀行2003年發布《中國:推動公平的經濟增長》報告,對我國改革開放后25年的經濟與社會發展進行公正而權威的評價,深刻分析了我國面臨的重大挑戰,即日益擴大的收入不公平與貧困人口。這一判斷在近五年的發展中仍然成立,區別在于,類似的問題已經引起政府高度重視并已著手進行了改善經濟增長的公平性的政策轉變與法律建構。為此,世界銀行建議:為促進經濟與社會公平發展,我國政府應當實行的一攬子政策建議,以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提高農業勞動和土地的回報率。最后,該報告分析了可能影響今后經濟增長和收入分配的各種經濟、社會和財政風險。
北安法院 于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