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微 ]——(2013-2-18) / 已閱4557次
【案情】
陳某在大學招聘會上應聘上了一家食品公司,因該食品公司在新加坡設立了子公司,需要陳某簽訂出國務工合同,陳某前往某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陳某身體健康,無禁止出國務工的疾。ㄆ鋵嶊惸炒藭r已經患有了肺結核病,醫院存在過錯)。陳某據此與他人簽訂了出國務工合同。在出國前的復檢中,陳某被查已患有肺結核,不能出國務工,導致陳某承擔出國務工合同的違約責任。為此陳某以醫院工作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存在過錯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其中包括其承擔與他人合同的違約責任)共計四萬八千元。
【分歧】
醫院是否要賠償陳某因不能履行與他人合同的損失。
第一種意見認為,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在本案中,醫院與陳某只有在醫療服務合同產生法律關系,跟陳某與他人的合同沒有關系,醫院不必賠償陳某與他人合同的損失。
第二種意見認為,第一種觀點錯誤的理解了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本案按照因果關系原則,醫院的體檢是陳某與他人簽訂合同的前提,現前提出錯,就應當賠償陳某與他人合同的損失。
【評析】
對于該案件的處理,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一、《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這條是關于合同的法律拘束力的規定,也確立了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在合同法中的地位。一般認為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是指:合同的效力范圍僅限于合同當事人之間,他人不能主張合同上的權利,也不能承擔合同上的義務。王利明教授認為合同的相對性規則包含了極為豐富和復雜的內容,主要體現為:(1)主體的相對性,是指合同關系只能發生在特定的主體之間,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向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2)內容的相對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規定以外,只有合同當事人才能享有某個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并承擔該合同規定的義務,除合同當事人以外的任何他人不能主張合同上的權利。在雙務合同中,合同內容的相對性還表現在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而因為另一方承擔義務才使一方享有權利,權利義務是相互對應的。由于合同內容及于當事人,因此權利人的權利須依賴于義務人履行義務的行為才能實現。(3)責任的相對性,是指違約責任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即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關系以外的人不負違約責任,合同當事人也不對其承擔違約責任。在本案中,陳某要求醫院賠償其與他人合同中的損失,并沒有違反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因為該主張的基礎是陳某與醫院之間的醫療服務合同法律關系中。本案的主體是陳某與醫院之間,內容也是由于醫院沒有履行好醫療服務合同,應該承擔違約的義務,陳某有權要求醫院賠償因其過錯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綜上,可知本案陳某的訴求符合合同的相對性原則。
二、陳某在與他人合同中的損失是由醫院工作人員的過錯所造成,陳某的損失與醫院的過錯具有因果關系,醫院應該承擔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該法條是對損失賠償的構成要件的規定,其中最重要的構成條件就是“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筆者認為醫院的過錯與陳某在與他人合同中的損失是具有因果關系。醫院的過錯是損失發生的原因,陳某與他人合同中的損失是由醫院的過錯造成的后果。根據我國合同法理可知,在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中,因果關系是歸責的重要前提。所謂因果關系,是指違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相互關系。檢驗兩個事實之間是否存在事實因果關系最基本的方法是必要條件規則。必要條件規則又稱“要是沒有”檢驗法,指的是一種“無彼即無此”的關系,“按照必要條件規則,凡構成損害發生之必要條件的情況,均為事實上的原因!痹诒景钢幸菦]有醫院的錯誤的體檢報告,而檢查出陳某已患有肺結核病,這樣的話陳某知道自己已患有不符合出國務工的疾病時,就不會與他人簽訂出國研修合同。也即,醫院的錯誤誤導了陳某的行為,使其做出了錯誤的判斷,并因此而承擔不能履行與他人之間的合同的違約責任。故,要是沒有醫院的錯誤體檢報告也就會沒有陳某的損失的。這點符合必要規則。
三、醫院賠償陳某與他人合同中的損失并沒有違反“可預見規則”。《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痹摲l是對損失賠償范圍的規定。根據該法條可知損失賠償的范圍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同時該法條還對損失賠償范圍作了明確的限度,也即“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边@就是所說的“可預見規則”。本案中,在醫院工作人員進行體檢時,陳某就已經明確的告知其是為了簽署出國務工合同的需要才來體檢的。醫院的工作人員作為一名專業的醫務人員應當是清楚出國務工對身體健康狀況的嚴格要求的。也應該能預見到要出國務工所應當支付的一定不菲的費用的。據此可推定,醫院的工作人員不具有不能預見的客觀性的。
綜上,陳某的損失與醫院的違約行為存在因果關系,而且醫院方對陳某的該項損失是應該能夠預見到的,所以醫院應賠償陳某的全部損失。
。ㄗ髡邌挝唬航魇∧县S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