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石坤 ]——(2013-5-27) / 已閱29569次
一是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防治腐敗,教育是基礎。 二是加強法制教育。深入普及有關職務犯罪的法律知識,增強擔任公職人員的法律意識,使之自覺遵守各種法律規范,運用法律來約束自身行為,維護法律尊嚴,切實做到學法、知法、護法、守法,防止擔任公職的人員思想上的蛻變,構筑一道法律“高壓線”。
(三)要建立和健全監督體系
要進一步完善各類懲治腐敗的法律法規,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健全各類規章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加強對制度落實的監督。建立和完善對職務主體的監督制度,對其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對于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反腐倡廉
“預防職務犯罪,需要您的參與”就是指預防職務犯罪需要社會各部門及每個公民的積極參與和配合。使廣大群眾學法、懂法,提高反腐敗斗爭和預防職務犯罪的自覺性。倡導“從我做起,絕不行賄”。這種觀念一旦成為一種社會風尚,且被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腐敗現象就可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群眾“從我做起,絕不行賄”,也能促進領導干部“從我做起,絕不行賄”,并自覺預防職務犯罪,進而促進整個社會廉潔風氣的形成。
參考文獻:
①邱榮輝《論職務犯罪的原因、特點及對策》
②何俊杰、肖輝文:《淺談職務犯罪預防》
③胡觀瑞:《新時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對策建議》
作者:景縣人民檢察院監所科 張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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