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成意 ]——(2013-6-13) / 已閱10563次
摘要: 法治國家既是公民教育得以產生的社會基礎,也是公民教育的價值追求。培養獨立人格,塑造國民的道德觀,型構國民的世界觀,培育國民的民族觀,傳授科學知識,普及法律常識,訓練國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技能,是法治國家對公民教育的八大訴求。作為公民教育的重要場域,學校教育應該適應公民教育之需求。
關鍵詞: 法治國家 學校教育 公民教育
現代意義上的公民教育是伴隨著現代法治的興起而產生的。時至今日,西方主要國家已經建立了完備的公民教育制度,形成了成熟的公民教育理論。這些理論與制度促進了公民教育實踐,為法治國家建設奠定了堅實的人文基礎。法治與公民教育在西方世界的歷史關聯具有普適性與客觀性,在中國也不例外。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理念”新論斷,肯定了二者之間的邏輯關系。
現行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公民是法治國家的建設者與參與者,建設法治國家必當進行公民教育,培養新型公民。可以說,沒有民主法治,就不可能有、也不需要公民教育;沒有公民教育,民主法治就不可能踐行。基于此,公民教育應以法治為導向,塑造法治國家所需要的國民。作為公民教育的重要場域,學校教育應該適應公民教育的需求。
一、法治國家對學校公民人格教育的訴求
現代法治國家秉持“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政治。民主要求國民具備鑒別善惡是非的思維能力與參與公共事物的實踐能力,而“認識自己”是培育這兩種能力的基礎。對于蘇格拉底來說,“認識自己”是最高的哲學原則,也是貫穿西方哲學發展史的主題。后來,維柯更絕對地認為,“吾人的知識之真正目標并非對于自然的知識,而是對吾人自身之知識”,“人類所能真正理解體會的,并不是事物之本性(die Wesenheit der Dinge),因為事物是永遠無法為人類所窮盡的;人類所能真正理解的,乃是他自己的構作的結構與特色。”[①]。以“認識自己”為使命,啟蒙運動倡導重估個人的人生意義,確立了以自由、平等、理性為核心的法治觀。
個人是法治國家活的細胞,建設法治國家必須塑造自由、平等、理性的人格。在盧梭看來,塑造自由、平等、理性的人格是人“本性的深刻轉變”。通過這種轉變,“人所獲得東西是道德自由,正是道德自由使人成為他自己的主人”,[②]實現了從臣民到公民的飛躍。教育是塑造人格的基本途徑。古典派認為,統治者是教育的主要承擔者,除了“教育與撫養青年”之外所有職能“都是次要的”。在這一意義上,統治即教育,政治問題就是教育問題,國家本身就是一個教育體系。于是,政治機制就轉化為教育機制。[③]在這一觀念的指導下,無論是古希臘的完美法律,還是中世紀神性律法,不僅關注身體的安康,而且關注靈魂的完善。[④]因此,美德是立法者建立法律的目標,[⑤]法律的根本任務是教化人民,改變人性。[⑥]
對于中國的法治戰略而言,“統治即教育,教育即塑造人格”,仍極具意義。首先,健全的人格既是法治社會的基點,也是法治社會的終點。之所以是基點,因為沒有健全人格,法律制度將如同沒有潤滑劑的機器,干澀難以運行,甚至根本無法運行。之所以是終點,因為所有人類活動都應服務于人的自我完善,法治也不例外。其次,法律應該以人格塑造為導向,不僅是強制、懲罰的工具,更應該成為教化國民的手段。最后,法治是一個系統工程,大學教育是這個過程的基石,因此建設法治國家不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完善的學校教育體制,健全的個體人格。提供教育資源,建立教育制度,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塑造國民性格是國家治理者的根本責任。
二、法治國家對學校公民道德教育的訴求
在法治的觀念下,法律不僅是治理國家的基本手段,而且是立國之本,因此邏輯上法律先于國家,可簡約表達為“法®國家”,這是立憲主義的根本思想。然而,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只能從倫理的有效性推導出自己的有效性,法的規則之所以有效,是因為他作為倫理規范而擁有道德之品格。”[⑦]“道德在邏輯上先于法律。沒有法律可以有道德,但沒有道德就不會有法律。這是因為,法律可以創設特定的義務,卻無法創設服從法律的一般義務。一項要求服從法律的法律將是沒有意義的。它必須以它竭力創設的那種東西的存在為先決條件,這種東西就是服從法律的一般義務。這種義務必須、也有必要是道德性的”。綜上所述,道德、法律、國家三者之間的邏輯關系可化約為“道德®法律®國家”。這種邏輯顯示,建設現代法治國家,必先進行法律制度建設,[⑧]進行法制建設必先進行道德重塑。[⑨]
據此,法治國家以道德為基礎,這種道德表現為公民道德。現代法治國家的公民道德主要包括如下內容:(1)信仰。無論一部法律制定的多么精致,如果國民不頂禮膜拜地信仰,甚至不惜以牢獄之災為代價觸犯之,法律的價值與功能就不可能實現。因此,國民對于法律的信仰是法律生命得以延續的基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⑩]在這一意義上,建設中國特色法治國家關鍵不在于制定健全的法律制度,而在于培育法律信仰。[11](2)謙遜,即“尊重他人的權利并相應地降低自己的要求的能力”。[12]尊重他人自由與權利(力),審慎行使權利(力)與自由,充分履行義務與責任;如果沒有這種精神,權力就會膨脹,相互 “扯皮”;個人權利就會成為一己之利,相互“打架”,義務與責任不關乎自己,只關乎他人。(3)寬容。現代法治以自由為基本價值,強調私人自治,形成了多元的種族、群體與個人,造就了以不同信仰、習慣、思想為基礎的多元社會。多元社會的和諧共存需要主體間的相互寬容、理解,甚至是有效溝通,否則社會矛盾叢生。寬容不等于縱容,前者存在于公民自由的領域,后者屬于法律強制的對象,即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行為視而不見是縱容。(4)誠信。法治貴在自覺遵守,不在于國家強制。為此,個人必須信守自己對社會、對他人的承諾(在法治國家主要表現為對法律的承諾),切實履自己的義務。實際上,國家強制依賴于事后認定的證據,重現過往的法律事實。而確認證據畢竟是在事后,存在舉證不能、事實無法重現的風險,故常常出現法律不能的情況(即不能通過解決糾紛,實現正義)。基于此,沒有誠信的法治社會,不僅成本高(因為須依國家強制來實現),而且交易風險大。
在邏輯上,如果說人格教育則重于人的個體性,培養獨立自由的個體人格,那么道德教育側重于人的社會性,培育國民正確處理個人與法律、個人與他人等社會關系的能力。在微觀層面上,國家治理表現為確立各種具體社會關系的準則,解決具體社會矛盾。而道德既是確立各種法律規范的基石,也是社會主體依法參與社會關系的潤滑劑,更是解決各種社會糾紛的重要手段。因此,國家治理必須培育公民道德,它是“形成和維持正義國家,特別是國家福祉之條件”。[13]
基于法治國家人格教育與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改變當下以“知育”(傳授專業知識)為核心的教育理念,樹立“知育”(傳授專業知識)、“智育”(培養創新思維)、“德育”(塑造高尚人格)三位一體的教育理念,即以具體知識(知育的對象)為切入點,訓練學生思維與方法,培養學生的心性與心智。
三、法治國家對學校公民世界觀教育的訴求
根據法治的理論,國家是國內法律秩序的人格化,政治國家等同于法律體系。[14]在這一意義上,法律是政治的延伸,是政治話語的另類表達[15](這一觀點在政治家、政治學家那里天然地正確)。基于法律主治的理念以及法律與政治的上述關系,有法律思維的政治家都將政治、政策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有政治智慧的法律人不僅不會排斥法律的政治性,反而運用法律解決政治問題。因此,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識不可避免地涉及政治問題,公民教育在政治國家層面上是政治教育。
政治教育的核心問題是世界觀教育。馬克思主義認為世界觀是人們對世界的總的、根本性的看法。由于人們的社會地位不同,觀察問題的角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世界觀,哲學是其理論表現形式。世界觀的基本問題是精神和物質、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根據對這兩者關系的不同回答,劃分為兩種根本對立的世界觀基本類型,即唯心主義世界觀和唯物主義世界觀。基于法治的公民教育不僅要堅持世界觀的一般原理,還要把法治視為“一種完整的世界觀”,[16]將其作為建立和諧秩序、實現公平正義、促進科學發展的根本性手段。
中國特色法治國家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公民教育必須以馬克思主義世界觀與方法淪為指導。公民教育必須傳授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與方法論,教授民眾認識世界、了解歷史規律、把握國家本質、探索自然界的基本立場與方法。近年來,在高校課程結構調整方面,為了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學習專業課,少數人建議削減甚至“砍掉”有關馬列主義的課程。前幾年筆者也有類似的想法,但在高雄大學訪學,看到臺灣學生哲學思維貧乏、歷史知識匱乏,堅信必須加強馬列主義相關課程建設。現在經常對法科學生說,必須認真學習馬列主義,其思維與方法對于學習乃至于未來個人生活都有重要意義。
四、法治國家對學校公民民族教育的訴求
法治國家本質上是以法律為基礎的民族國家。民族國家并不是一種古老的政治現象,于1800年前后在西方逐漸取得支配性地位。[17]正是在這一時期,立憲主義、民主政治、法治等思潮蓬勃發展。時至今日,不難發現,民族國家強大的地方(如歐美)法治實踐較好,那些處于戰難、分裂的國家基本上無法治可言。可以說,民族國家的強大與繁榮直接關涉到民主政治的實踐,弱國無法治。今天有許多人驚嘆、甚至垂涎美國民主政治,并把它歸結為聯邦黨人的功勞,但仔細研讀《聯邦黨人文集》,不難發現建國者的最大功績在于建立了一個強大、統一的民族國家,具體制度都是為這一目標服務的。
一般說來,民族教育主要有如下內容:(1)民族認同教育。民族認同是建設強大民族國家的重要維度。國家統一不僅要求有溝通的原則,還要求有共同的歸屬感。因此,公民必須有歸屬于同一共同體的意識,并且有繼續生活在一起的愿望,繼而把自己作為國家中的主人,而不是作為“臣民”或“外來人”而把自己置身于國家之外。共同的認同感有助于維持信任與團結,這是公民主動積極參與民主決策過程,心悅誠服接受民主決策結果,心甘情愿承擔法律責任義務的前提條件。[18]然而,民族認同感屬于一種心理狀態,不能通過物化的方式表現,只能通過教育的方式逐漸形成一種心理結構。當下中國民族認同教育,須著力培養國民的民族榮譽感、使命感與責任感。(2)本國歷史教育。當下民族建設是中華民族歷史長河的特定階段,這一階段雖不同于過去卻受制于過去,因此建設現代民族國家需面對歷史、接受歷史并改變當下。[19]就內容而言,必須讓公民了解中國古代史,理解傳統文化,洞悉中國人的心理結構、思維方式等;必須讓國民了解中國近現代史,理解其核心問題(啟蒙與救亡)的來龍去脈。(3)基本國情教育。當下國情既是民族建設的直接出發點,也是民族建設的完善對象,因此要讓國民了解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現狀以及主要問題。另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必須理解國際環境及其對中國的影響。
筆者以為,民族教育應該以中國歷史與當下國情為素材,以民族認同感為價值追求,從而培養國民的國家意識。“獲得國家意識不外乎是兌現道德的國家理想,時刻準備著,用自己的行為參與發展現有國家,使其向著道德的國家理想邁進。”[20]值得警惕的是,許多大學老師僅停留在知識傳授層面上講授馬列主義、近現代史等課程,缺乏培養學生民族認同感的價值追求,這既有違公民教育的價值取向,也有違歷史國情教育的根本追求。
五、法治國家對學校公民科學技能教育的訴求
法治國家是一個國家富強,人民富裕的國家,因此高度發達的科學技術是法治國家的重要維度。自由民主是法治國家的基本價值,其與科學技術的關系是一個很古老的話題。在古典思想看來,正義需要沉思的生活,依賴科學技術追求自由與正義,始終是最危險的幻想。[21]自馬基雅維利已降的現代人文主義認為人的本質是實踐自由,只有依靠科學,人類才可能擺脫自然的束縛從而獲得真正自由。[22]近現代史已證明了這一理念。西方世界經歷了幾次工業革命,生產了大量商品,使人免于匱乏與饑餓,進而有余力追求人的尊嚴(筆者認為民主政治是使人有尊嚴的政治)。時至今日,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民主政治欣欣向榮,貧窮落后的國家無民主政治可言。另外,從歷史的角度看,民主政治與經濟的發展水平相適應,如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羊吃人”,就是沒有人權可言,而今天西方的人權已經進入了“人吃羊”的時代。
歷史已經證明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是國富民強的根本手段。人是科學技術的創造者,法治國家必須培養公民科學素養。基于此,西方現代教育實現了博雅教育向職業技術教育的轉型(甚至有遺棄博雅教育之危險),徹底走向了工具理性。根據我國現行憲法關于文化制度的規定,教育包括思想道德教育與科學技術教育,而且前者是我國憲法的特色,其他國家憲法無相關規定。[23]因此,在法律政策層面上,我國教育追求博雅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的有機結合。
培養公民科學技能首先要求國家始終堅持“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的教育戰略,建立完善、公平的教育制度,提供教育資源,普及義務教育,穩步推進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鼓勵科學創新,重視知識產權保護,調動國民創新的積極性,挖掘其創新潛能。學校作為傳授與創新科學技術知識的陣地,必須建立創新的制度與措施,培育創新學術氛圍,培養具有“自由之精神、獨立之人格”的人才。只有具有特定的專業知識與職業技能,公民才有謀生手段,才能為公共參與奠定堅實的物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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