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洪川 ]——(2013-7-24) / 已閱6828次
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在侵財類刑事案件審理中至關重要而又疑難復雜,在詐騙類犯罪特別是合同詐騙犯罪審理中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和復雜性顯得更為突出,直接決定案件性質是屬于民事糾紛還是屬于刑事犯罪,從而與當事人的財產安全、人身自由密切相關,也最終會對案件偵辦機關的司法業績和司法形象產生影響。從近年來合同詐騙案件的司法實踐看,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各個環節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查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這上面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的案件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無法查清行為人的主觀心態究竟如何,以致最終對案件性質難以作出決斷,各方爭論不休,糾結不清。
從行為人的角度講,非法占有目的屬于其主觀意識內容,不像客觀存在的事物那樣具有直觀性、外在性;從司法主體的角度講,需要依據行為人的一系列行為表現以及其他客觀事實,通過邏輯思維分析,進行推定得出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結論。合同詐騙案件的基本事實來源于市場行為主體的追求利益性活動,與那些來源于普通民間活動的案件事實相比,此類案件事實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多樣性和復雜性。行為人本身置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動機支配之中,要想撥開迷霧,在紛繁蕪雜的事實中發現其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與否,難度非同一般。某些合同詐騙案件的偵辦具有一定的社會背景,從立案到偵查、采取強制措施、審判等環節都存在一定的干擾因素,客觀上增加了認定行為人的主觀心態的難度。
對于如何認定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以及相關學理解釋已經作了某些規定和理論探討,有助于我們對行為人的行為性質作出分析判斷。但是,司法實踐中此類案件復雜多樣,無論是司法解釋還是學理解釋,其本身具有抽象性,將具體的案件事實準確涵攝于其中從根本上講需要科學的方法論指導和豐富的經驗積累。正確審理合同詐騙這類疑難復雜案件,需要長期的漸進的經驗積累。在這方面,應當充分發揮案例指導的作用。案例指導以其具體、及時、靈活的優勢,對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起著必不可少的補充作用。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重視案例指導在經濟詐騙類犯罪中的析難解惑的作用,不斷用來源于全國各地的經典性案例豐富、開闊我們的視野,增強、提升我們的能力,保證正確適用法律、保障司法權的統一行使。
(作者單位: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