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靜坤 ]——(2013-8-30) / 已閱12963次
檢察官同時指出:“難道你們不認為他在夸大他對妻子、岳母的恐懼?難道你們不認為他向精神病醫師夸大了醉酒的程度?”第六巡回法院認為,檢察官專門強調馬修斯可能夸大抗辯事實的行為違反了正當程序,但卻并未援引任何先例支持這一主張。
該案中,檢察官還指出:“這是被告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對自己的行為沒有其他辯解理由,只有這一條出路。”第六巡回法院認為,檢察官的上訴言詞貶低了馬修斯提出的極度情緒紊亂的辯護本身。不過,肯塔基州最高法院已經指出,檢察官的上述言詞只是表明,馬修斯可能夸大情緒紊亂的情況。
此外,第六巡回法院還援引自己的先例來評估肯塔基州法院判決的合理性。但是,根據聯邦法典第2254(d)(1)條的規定,巡回法院的先例并不構成“明確有效的聯邦法律”,因此,第六巡回法院不能采用上述做法處理人身保護令申請。基于上述理由,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的相關陳詞并未違反正當程序的要求。
鑒于第六巡回法院的裁判理由不能成立,聯邦最高法院批準了帕克監獄長提出的調卷令申請,撤銷了第六巡回法院的判決,并將該案發回重審。至此,一波三折的人身保護令程序歸于終結,時隔近30年的一樁死刑案件也終于塵埃落定。
(作者單位: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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