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順濤 ]——(2013-10-10) / 已閱11191次
在堅持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新形勢下,如何堅持“以人為本”的要求,處理好事關安定的信訪工作十分重要。就人民法院而言,如何減少信訪案件已成為當務之急。根據本人接觸此項工作的經驗,現就有關問題提出自己的一點淺見。
一、公正執法是減少信訪案件增多的根本保障
由于社會快速發展,各類新型案件也在不斷的增多。從形式上看,案由多樣化,案情復雜化,加之部分當事人法律知識缺乏,從而引發了上訪案件的增多。法院信訪工作面臨著老戶雖在減少,但新戶不斷增加,嚴重影響法院的工作和形象。要想減少信訪案件的上升,就必須得執行好、運用好法律武器。一是要堅持公正、公平的司法原則,審理好每一起案件。二是要注意和考慮到審結每一起案件的社會效果。三是要加大調解工作的力度,使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通過調解予以解決。四是要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不要以結案完事的工作態度對待當事人。要耐心細致地做好法律宣傳和解釋工作,使案件審結后得到事了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信訪機制是控制信訪案件上升的有力保證
我們應該認識到,信訪工作是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是直接關系到黨同群眾的血肉聯系,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和國家和諧的一項重要工作。法院的信訪工作除了領導要高度重視、親自抓,關鍵是要配齊配強信訪隊伍,要成立專門機構,安排專職人員下大氣力抓好。每個信訪工作人員都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法律、講宗旨、講道德的高度,把思想認識和工作實效統一到實現和諧穩定“信訪工作是第一要務”上來。要清楚看到信訪工作的長期性,要從法院各審判部門抓起,通力協作。實行信訪工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制,不斷完善制度建設,要形成法院干警人人抓信訪、人人管信訪的良好格局。一切從維護法律權威和人民群眾利益出發,接待處理好每一起信訪案件,真正落實執法為民的根本要求。
三、實行錯案追究制是防止信訪案件發生的必要措施
在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的時代里,國家相應出臺了很多法律、法規,人們的法制觀念也不斷得到增強,各類案件也隨之增多,新的信訪案件也經常出現。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一些人民內部矛盾的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執行案件等年年遞增。在這些案件中上訪告狀的也反映出一些真實的問題來。其上訪理由:一是認為法院判決(或裁定)不公,二是告辦案人違法辦案,三是執行不到位等等。如果我們每一名審判員都能嚴格執法、秉公辦案,那么上訪案件就能得到控制。法院形象就能得到好轉,社會認可就能得到提高,社會和諧也能得到保障。所以啟動錯案追究制,是保護、監督每一名審判干部不犯錯誤,不違法辦案的有利制約,是預防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發生的根本措施,是防止信訪案件出現的重要手段。只有堅決懲治違法辦案行為,才能更有力地促進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實現,進而減少信訪案件的出現。
四、加強接訪工作落實機制,是依法解決信訪案件的重要途徑
法院的信訪工作是當前法院工作重點,信訪工作有著兩重性,一是長期性,二是復雜性。如何做好信訪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任務。它不僅影響到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對外直接影響到法院的形象。我們一定要依法有序的做好信訪工作。要把強化制度、科學分析、依法接訪、責任到人、實行首問的機制落實到位。對長期進京、到省的上訪老戶要進行全面清查,按照法律程序對號入座。由基層院和中院管轄的上訪案件,應組織專人抓緊時間立案復查,需要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匯報的案件,主管領導要親自出馬,保證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解決一起、落實一起,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法制的和諧性。對省院和最高院按程序管轄的案件,積極匯報、溝通,建議他們抓緊復查處理,以減少當事人進京到省的長期滯留。對申訴程序窮盡的案件,要抓緊確認,并將確認結果逐級上報,同時告知當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一經最高院、省高院甄別,確認無理訪的,一定要根據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措施,依法進行處理,決不允許這些人到處擾亂社會秩序。對待新出現的上訪案件要認真對待,依照法律程序抓緊立案、及時聽證、快速審結,盡可能的把問題和矛盾解決于基層,防止當事人越級上訪。這就需要我們法官不斷提高個人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把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同審判工作緊緊的結合起來,形成有力的解決機制。
黑龍江省九三農墾法院 潘慶敏 劉順濤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