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田華 ]——(2013-10-22) / 已閱4195次
在離婚糾紛越來越多的情形下,極易發生各種撫養費糾紛。在農村社會,夫妻離婚后,子女往往由一方來撫養,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隨著外出務工人員越來越多,以及女方改嫁遠方的情形,導致拖欠撫養費的情形越來越普遍,極大的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利于其健康成長。而隨著子女的不斷成長,追索撫養費則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障礙,其中訴訟時效就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分析這些障礙,理順相關法律關系,對充分的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子女健康成長都極有必要。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對訴訟時效作出了一般規定,即一般的時效都為2年,但法律另外有規定的除外,而訴訟時效期間則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了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雖然訴訟時效的客體為請求權,但并不是一切請求權均適用訴訟時效。實踐中,有一些請求權,如追索撫養費的權利,依其性質是不能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基于血親關系,根據當事人之間的特殊身份來決定的。雖然請求給付撫養費會涉及一定的財產性權益,但其主要還是一種身份利益,故一般離婚后子女請求父母給付撫養費,不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此外,《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庇纱舜_定了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這種關系是基于雙方的血緣關系而來,即使父母離婚,也不能免除這種義務。父母離異后,無論子女歸誰撫養,父母雙方對子女仍負有撫養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所以,只要當事人雙方之間的身份關系沒有消滅,未成年子女就具備請求支付撫養費的權利,負有撫養義務的被請求人就應該履行給付撫養費義務。
如果子女已經能獨立生活,則應予免除了父母的給付撫養費義務,子女的撫養費請求權應歸于消滅。撫養費給付的前提是子女有需要撫養的情節存在,給付撫養費主要是為了實現子女的正常成長,但子女已經成年能夠獨立生活了,這不再存在這種需要。子女無權再對父母此前所欠下的撫養費進行追償,這也從反面反映出了撫養費更多意義上是一種身份性利益,而不僅僅是一種財產性權益。
訴訟時效的目的在于督促人們及時行使權利,使權利義務能夠得到及時的明確,促進社會的快速、有序發展。如果是離異父母為了規避支付撫養費而故意采取躲避、藏匿、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為,導致子女無法實現自己的權利的,不能以兩年訴訟時效來對子女的追索撫養費的請求權進行抗辯,只要子女尚未成年,父母此前所欠下的撫養費就應當一并予以給付。這才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以及促進整個社會道德的進步。
。ㄗ髡邌挝唬簭V西荔浦縣法院馬嶺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