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斌峰 ]——(2013-11-13) / 已閱4971次
廚藝關乎“齊家”,法藝接連“治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四位一體,廚藝和法藝居于中堅位置。它們上承“修身”,“修身”是廚藝、法藝的活水源頭;它們下達“平天下”,“平天下”是廚藝、法藝的目標指向
法治是一種生活方式,廚房是一種生活場所,法藝和廚藝對于我們的良好生活都是十分重要的,二者還頗有相通之處,幾千年前的伊尹就有“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于王道”的美談,提升了商湯的治國藝術,不僅滅掉暴虐的夏桀,也造就了商朝的繁榮昌盛,成為我國歷史上的第一位宰相。
廚藝好,我們享受著口福和眼福,身體健康;法藝好,我們享受著自由和秩序,身心愉快。廚藝關乎“齊家”,法藝接連“治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四位一體,廚藝和法藝居于中堅位置。它們上承“修身”,“修身”是廚藝、法藝的活水源頭;它們下達“平天下”,“平天下”是廚藝、法藝的目標指向。
下廚烹飪不難,但做出色香俱佳的飯菜并不易;立法用法不難,但制定出良好的法律并恰當地適用并不易。我們不僅要生活,還要更好地享受生活,所以,廚要上升為“藝”,法也要上升為“藝”。藝術不是一蹴而就的隨即品,而是如琢如磨的結晶品,都需要反復研習而成。我們應練就好廚藝,為家人更為自己;法律人應適用好法藝,為同胞更為自己。廚藝產生一道道香甜可口的菜,法藝鑄就一份份理據充分的判決書。廚手所做的菜,法官所作的判決書,一旦上升到“藝術”的高度,價值倍增,提高了我們生活的幸福感,我們沒有理由不對法藝廚藝孜孜以求之。
伊尹總結了廚藝的“火候”。廚不離火,火候要根據烹飪的對象來決定火力的大小和時間的長短,把握得恰到好處,火候過了則就把菜做“老”了,色味俱失;火候不到則把菜做“生”了,色味都沒達到最佳狀態,火候體現了中庸之道的生活境界和藝術。法不離罰,法律的懲罰猶如廚房的火候,也要根據對象定大小,所謂“寬嚴相濟”是也。如果誰把老牛肉和嫩青菜的熬煮時間一樣長,那真是做菜的外行;如果誰主張搶劫和盜竊同樣的量刑,那也是法律的外行。重刑主義者想當然地認為:偷一元錢就判你死刑,看你還敢偷不?但偷一元錢的人是另一種想法:反正已經是死刑,偷還不如搶,搶還不如殺呢。重刑不僅不能遏制犯罪反而激發更為嚴重的犯罪,而輕重有度則是法律的藝術。
老子云,治大國若烹小鮮。在依法治國的今天,法藝與廚藝猶如長相相像的孿生兄弟,相映成趣。筆者冒昧猜測,按照當今烹飪法,老子所言的烹小鮮是:先把魚洗弄干凈,然后鍋洗干凈燒熱加油,油熱后把魚平放在油鍋里,魚的一面剛煎黃后及時換轉為另一面,兩面都煎好了再加入適量的鹽、醋、醬油、花椒、辣椒、胡椒等,在魚的色味恰到好處的時機,熄滅火將鍋中魚盛到盤子里,一道美味就這樣做好了。請原諒,老子時代有沒有這些佐料我們無從考證,這也不影響老子所要論證的治國與烹鮮的異曲同工之處:講規則、講程序、講可預期性的結果,按照規則程序烹飪必然有可預期性的美味佳肴,按照規則程序司法必有可預期性的公正判決。老子真是藏而不露的高人,他以春秋筆法揭示了法的特點:規則性、程序性和可預期性。老子反復強調,“以正治國以奇用兵”,兵不厭詐、神秘莫測、出奇制勝、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等用兵之道卻不是法律之道,法律之道“正”而非“奇”,正常而非變幻無常、正道而非歧途岔道、正義而非邪惡齷齪、明確而非含混兩可、公開而非暗箱冷箭、程序而非雜亂無章。法律的規定應當符合人們正常的情理,司法判決應當融洽人們正常的判斷,法律猶如烹小鮮,不應給人們以神奇之感。當年的許霆案,當事人因機器出錯臨時起犯意盜竊金融機構十七萬多元,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這樣的判決無疑“過火”,就如廚師把嫩青菜熬煮成老黃色一樣荒唐,超出人們的正常判斷,一言以蔽之,許霆案的一審判決缺乏司法藝術。
議一下法律,做兩道菜肴,對于大部分心智正常的人,都容易做到。但是要把這條法律議論得很到位,要把那道菜肴做得很拿手,那就很難做到了。只有經過艱辛的心力磨練,才能夠掌握好廚藝和法藝。不是人人都可以做一名高級的廚師,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做一名優秀的法官,苦練打磨和擅長天分也是不可或缺的。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以“法律以理性為本,朕和其他人與法官一樣有理性”為由要親自當一回法官,這個理由是何其的勉強,所以被大法官柯克以“法律是一門藝術,它需要經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未達到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從事案件的審判工作”為由給頂了回去,堂堂國君自討沒趣就是因為他不知趣,沒有人能天生就掌握一種藝術,縱使他后天努力掌握這門藝術,如果沒有相應的天分給力,對藝術的掌握也常常是半生不熟,甚至干脆就是白搭。藝術就是勤奮和天分的乘積,二者缺一,結果為零;越是精巧深邃的藝術,對這二者的要求越高。霍姆斯從“迪奧丹”類推到海事船只,厄爾法官審理埃爾默繼承案,都是法律藝術的經典,他們不僅有豐富的司法經驗,還有過人的法學天分。
法藝比廚藝更重要。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是冒犯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則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一道菜沒做好影響不大,而一則法律的規定不好,一起案件的判決不好,則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巨大影響,許霆案、彭宇案、藥家鑫案、李昌奎案等等,社會反響之烈、輿論爭議之大、藝術的要求之高,是任何一道菜肴所不可比擬的;同樣,皋陶、包拯、霍姆斯、波斯納等大法官如雷貫耳的盛名,也是任何名廚望塵莫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