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啟永 ]——(2013-11-15) / 已閱4762次
隨著微博平臺的迅速發展,微博直播庭審已成為法院系統推進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舉措,同時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本文筆者擬分析廣西壯族自治區樂業法院微博直播庭審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自己初淺的建議。
一、廣西樂業法院微博直播庭審的基本情況
該院今年1月一10月使用微博直播庭審共42次,其中刑事25件,以盜竊和非法持有槍支類型的案件居多,民商事16件,以合同糾紛類型案件居,行政1件。
二、樂業法院微博直播庭審存在的問題
(一)從以上的數據來看,直播案件類型的選取均是小案,指導性、典型性、教育性的案件類型較少。
(二)微博直播庭審出現證人出庭作證“串”現象,按照規定,在庭審過程中,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過程,必須單獨詢問。微博是一種快速、范圍廣的傳播媒介,證人即使不在法庭上,也很容易知曉案件的進展情況,也很容易接受與案件有關的信息,從而無形中對其記憶的案件有關情況進行“修正”,這同串供具有同樣的作用。
(三)庭審過程出現混亂現象,在庭審過程中會涉及到很多的專業術語,與日常生活中的理解會有不同,可能會造成網友的誤解;同時在互動過程上會形成二方或幾方觀點的對立,形成謾罵等混亂情況,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
(四)法官受到輿論干擾,微博傳播迅速,通過微博直播庭審,可能面臨全民關注的壓力,引發“全民透視”效,網民可以即時發表對案件的看法,過激的、片面的網絡輿論會對法官審理案件造成壓力,因此,可能對案件的客觀、公正審理產生干擾。
(五)微博的內容缺乏親和力,語言文風不當,微博所發布的信息太嚴肅,行文風格比較重視表達方式的官方性和正式感,在發表言論時通常會自覺使用法言法語,各類法律專業術語的出現頻次較高,碎片式、公文化的表達較難獲得網民認同,“板著面孔說話”,和微博的“親民”特性形成鮮明的對比。
三、解決微博直播庭審存在問題的對策
對此,筆者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加強管理,制定相關制度、措施,建立直播平臺管理制度,法院內部對于直播發布的內容、回復網友的內容等建立審核機制,建立健全一整套關于微博運行管理方面的制度規范,規范微博信息的發布內容范圍、發布程序、回復制度、交流互動及問題解決和信息反饋機制等,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持,提高運用現代傳媒的能力,推動落實司法民主公開的長效機制。
(二)對直播的案件進行分類管理,明確公開程度,對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以及事情本身雖比較小,但具有普法和教育意義的案件應鼓勵直播。對直播案件應做好風險評估,準備好應對預案并經過一定的審批程序。
(三)豐富法院微博的內容,綜合利用文字、圖片、視頻等多種信息載體,圖文并茂,聲畫并舉,注重多媒體的呈現效果。特別要靈活使用圖片和視頻,在文字中配發一些和本職工作、業務相關的多媒體內容,比如可以配發庭審照片,往往能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拉近與民眾的距離。
(四)勇于排除干擾,樂于接受監督,微博也是網絡輿論的一個新興匯集地。網民的意見和評論多是最直接的表達與反饋,捧人時不吝嗇詞匯,“拍磚”時語言犀利甚至惡毒。對類似情況,只要帖子不違反國家法律,不是惡意謾罵,就不應被刪除。
(五)招錄、培訓專業化管理人員。微博作為新型的媒體形式,傳播速度快,對管理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微博直播庭審需要管理人員具有新聞、法律、計算機網絡、應變處置等相關的知識和能力,法院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招錄和培訓,盡快建立一支專業化隊伍。
(作者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樂業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