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騰 ]——(2014-4-14) / 已閱8181次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與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私人間的經濟行為越來越嚴格地受到法律的規范和約束。而隨著經濟社會的復雜化,私人財富法律風險也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存在。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離不開法律制度的調整。私人財富從積累到到運用方方面面都必須要在在法律的框架下運行。如果私人對于法律風險評估不足或處理不當,不僅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甚至會造成嚴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以應對經濟社會的復雜化,以應對經濟社會復雜化下的財富法律風險,使得財富增長處于良性循環。
一、什么是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
(一)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的概念
“私人財富法律風險”這一用語是現代經濟社會的新名詞。所謂私人財富法律風險是指在復雜的經濟社會中經濟活動、婚姻狀況、國家經濟政策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等諸多因素,給私人財富帶來的潛在法律風險。為了規避這種潛在的法律風險,使財富良性的積累,有必要運用法律思維、法律手段,去調整經濟運行,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的核心是經濟生活運用法律手段調整經濟運行,促使財富良性積累,逐漸告別粗放式發展,逐漸構造符合現代經濟社會的良性積累財富的管理體系,讓財富在陽光下增長的又好又快。
(二)私人法律風險的分類
私人法律風險存在于私人財富積累的各個環節,根據引發法律風險的因素來源,可以分為自身法律風險和社會環境法律風險。
所謂社會環境法律風險,是指由于私人自身以外的社會環境、法律環境、國家經濟政策環境以及國內外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等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就法律環境而言包括立法不完備,執法不公正,違法的多樣性等。由于引發因素不是私人所能夠把控的,具有不可抗力性。
所謂私人自身法律風險,是指私人在經濟活動中的經營決策、經營行為、等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也存在因婚姻家庭繼承等民事法律行為引發的法律風險。表現為私人自身法律意識淡薄,未形成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對法律環境認知不夠,把握不足,決策、運行欠考慮法律因素,甚至存在違法之行為等。
目前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問題存在的根源在于私人自身法律風險管理的不足,與法外部環境變化之間存在著巨大差距,由于引發因素是自身能夠改進的,所以提高自身財富法律風險管理能力是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的重點。
(三)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的種類
1 、經濟活動中的法律風險:在經濟活動的過程中,整體的管理運行操作需要的法律設計與規劃,是否對經濟活動過程有了充分的法律思維性認識和法律模式構造,是否符合現代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這些都直接關系到經濟活動能否具有一個合法、規范、良好的成長因素,是否能給私人財富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2 、婚姻中的法律風險:在婚約訂立、婚姻成立、離婚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利益損害或損失的可能性。因婚姻是具有身份性和財產性的獨特法律關系,所以婚姻法律風險是私人法律風險中最難預測的法律風險。雙方中的任意一方無論主觀或客觀因素都會導致婚姻變質,因此都會使得財富面臨損失的風險。
3、 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知識產權是蘊涵創造力和智慧結晶的成果,其客體是一種非物質形態的特殊財產,要求相關法律給予特別規定。就其經濟社會現狀而言,對知識產權的深入保護遠遠不足,從法律風險的解決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權產品比事后索賠更為經濟。
4、勞務法律風險:在勞務法律關系的各個環節中,從招聘開始,面試、錄用、使用、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的待遇問題直至員工離職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任何以方不遵守法律的行為都有可能帶來勞資糾紛,最終使得財富面臨損失的危險。
經濟社會是復雜多樣的,私人財富法律風險多種存在的,上述幾種只是最為直觀的,所以為應對經濟社會的復雜多樣,應對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種類多樣的存在,也有必要及時建立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并構造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
二、私人法律風險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私人法律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日趨完善、日益發展,也是為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市場一體化,建立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已經迫在眉睫,同時也是經濟社會,法治社會的內在要求。
1、積極管理私人財富法律風險,是財富積累的客觀需要。在當今世界,國際國內市場競爭空前激烈,必須要有效防范私人法律風險,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損失的發生。
2、積極管理私人財富法律風險,是私人財富自身積累發展壯大的重要保障,減少因法律風險造成的損失。
3、積極管理范私人法律風險,是構建法治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私人財富作為社會財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私人財富的不穩定勢必影響社會財富的不平衡,勢必不利于國家的長治久安。反之,則可以有力地推進經濟社會現代化的進程。
(二) 私人財富法律風險防范的可行性
與自然風險等其他風險不同,法律風險是可控可防的。我們知道,根據引發法律風險的因素來源,私人法律風險分為自身法律風險和外部環境法律風險。對于外部環境法律風險,由于其引發因素不是私人所能夠控制的,因而不可能從根本上予以杜絕。但對于私人自身法律風險,其引發因素是私人自身能夠掌控的,因而成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重點。
三、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的管理方法
為了能夠有效的管理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私人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切實可行的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防范體系。
(一)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體系的含義
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是指私人根據法律風險的特性,在日常法律行為與經濟活動中樹立法律思維,建立法律運行模式,通過識別、評估法律風險,確定法律風險應對策略,對法律風險進行防范、控制和化解的一整套應對措施。在這個流程中應包括:預防與評估、管理與控制、防范與補救。
(二)如何建立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
1、樹立良好的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法體系的理念
首先應當樹立以事先防范和過程控制為主,以事后救濟為輔的法律風險防范理念。
(1)事先防范是基礎
事先防范與事后救濟相比,事后救濟的成本高、效果差。事后救濟往往是訴訟或者仲裁,由于第三方介入爭議裁決,為第三方裁決投入的成本,自然都超過正常的交易成本。第三方裁決為主的事后救濟,其結果具有非常不確定性,因此,事后救濟的結果往往不盡人意。而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夠避免法律風險的侵害,也就保障了財富良性的運轉。
因此,法律風險的事先防范與過程控制是風險防范的關鍵,這方面工作做到位了,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也就構造了,法律風險也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事后糾紛也就少了。
(3)事后救濟也重要
雖然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的目標是將私人財富的法律風險遏制在搖籃中,但是實際情況中可能并不能完全杜絕法律糾紛的產生。而糾紛一旦產生,事后救濟一定要跟上,因為這是解決企業法律風險的最后一道防線。事后救濟要及時、有效。一旦出現法律風險,相應的法律救濟措施就應積極應對,將風險損失降到最低。
私人財富法律風險會因經濟社會的發展而多樣,因此私人必須不斷調整其法律風險管理體系,以適應和滿足所面臨的新的經濟形勢與財富風險。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也必須制度化、專業化、現代化,唯有如此,這一體系才能永葆青春。
建立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是一件系統、復雜而且需要法律專業知識及經濟專業知識的工程。對此,私人可以聘請具有專業背景的律師或經濟師幫助其建立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并指導其運行。
通過以上的簡要表述,總結是:對現代經濟社會意義上的財富而言,其法律風險是時刻存在;對于外部風險因素的控制,單純自身力量是不足的,但是完全可以和有必要運用法律思維、法律方法把控自身法律風險,借東風規避風險;借法律保障自我。
讓財富永葆青春,讓財富在陽光下健康積累,我們應主動積極選擇私人財富法律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