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僚義 ]——(2014-6-29) / 已閱8499次
引子
2007年5月10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直接關心和支持下,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在北京成立。中國檢察學研究會的成立是中國法治建設進程中的一件喜事,是中國檢察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成立標志著中國的檢察學研究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也為所有涉及到檢察理論的文章找到了一個新的完整的學科歸屬——檢察學,必將極大地促進檢察學理論和檢察事業的健康發展。作為熱愛檢察調研的干警,我們從心底感到無比的興奮和激動。
近年來,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檢察理論研究的課題制、年會制、專題研討等機制逐步完善,檢察理論研究取得了斐然的成績。但是,如果讓一些搞檢察理論研究的同志講講什么是檢察學,檢察學有哪些特點,檢察學的研究對象是什么,卻很少有人能系統的說出來,盡管他們一年可以發表不少檢察研究方面的文章。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一個的例子或許可以說明這一點。在開寫這篇文章之前,我們試圖從網絡上搜集一些資料,但是,當我們在“百度搜索”中鍵入“檢察學”后,有關以“檢察學”為研究主題的文章卻十分少。 網絡上尋找資料基本宣告失敗后,我們又將目光轉向了圖書館,在這里,我們發現了一本由湖南省檢察官協會編輯一系列的《檢察學研究文集》,這讓我們眼睛為之一亮,但是當我們翻看內容時,卻大失所望,文集里面基本沒有專門研究“檢察學”的文章。由此可見,盡管我們的檢察理論研究和調研成績比較突出,但是,針對 “檢察學”的研究成果卻并不多,而且顯得較為零散、混亂,一些論著冠著檢察學研究的帽子,卻不是專門針對檢察學研究的。現在,中國檢察學研究會成立了,我們覺得應該借著這個平臺,針對“檢察學”進行一番深入的研究,以盡快改變這種狀況,進一步推進檢察學研究向更深、更廣、更系統的方向發展。基于此,我們試圖對檢察學做一番初探。
一、檢察學的研究對象及學科特點
社會科學的各個學科都是從不同的角度,分別對同一社會的某一特定方面的現象進行系統的、專門的研究,檢察學作為社會科學中的一個獨立學科,也自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目前,關于檢察學的研究對象,已經有學者和司法實務人士作了一番探討。石少俠教授認為,檢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法學學科,檢察制度和檢察活動就是其研究對象和領域。 龍宗智教授認為,檢察學的研究對象,包括五個方面,分別為檢察法律制度、檢察制度建設實踐、檢察理論、國外的檢察制度和實踐、我國檢察制度的歷史發展。 張智輝、李哲等專家從檢察學的學科使命角度入手,認為檢察學的學科使命包括四項:一是研究中國現代檢察制度存在的歷史必然性和現實合理性;二是研究檢察權配置的科學性及其具體內容;三是研究制約檢察事業發展的制度性、機制性問題;四是加強對檢察工作實踐經驗的理論概括,探索檢察制度的基本規律。他們進一步認為,在檢察理論體系中,檢察權的基本原理、檢察制度、檢察工作、域外檢察和檢察制度史都是檢察學需要研究的內容,檢察學作為一門科學,應當圍繞這些內容,分層次地進行理論研究。 上述學者和專家研究檢察學的視角各異、方法不同,但基本上回答了“什么是檢察學的研究對象”的問題,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石少俠教授的觀點有失偏頗,檢察文化和檢察歷史也應當成為檢察學的研究對象。龍宗智教授認為的檢察法律制度、檢察制度建設實踐、檢察理論,三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合的部分,進行檢察制度建設實踐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對檢察法律制度的研究,以檢察法律制度為主題形成的文章本身就是檢察理論的一個重要方面。張智輝、李哲等專家認為的“檢察工作”,我們認為其包含的內容太寬泛,將其作為檢察學的研究對象也不具有科學性。綜上,我們認為,檢察學是以檢察制度、檢察行為(活動)、檢察文化和檢察歷史為研究對象的一門應用法律學科,其主要特點有四個方面。
一是檢察學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任何社會科學都離不開宏觀的科學理論的指導,否則就不會有很強的生命力。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是指導我國進行經濟、政治、文化以及法治建設的科學理論。檢察學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實踐性,系統地研究檢察學,必須要以這些科學理論為指導,必須要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方法和體系為指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中形成的科學法治理念,是以馬克思主義關于國家和法的學說為指導,繼承和發揚我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優秀成果、吸收和借鑒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礎上逐漸成就的,是指導我國進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理論基礎,因此,進行檢察學研究,也必須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引。
二是研究對象的特定性。研究對象的特定性是檢察學獨立于刑法、訴訟法學等法學學科的重要標志,也是檢察學應當成為一門學科的表現。從主體、行為等角度來切入思考,我們認為,檢察學主要以檢察制度、檢察行為(活動)、檢察文化、檢察歷史等為研究對象。檢察制度、檢察行為(活動)是檢察學研究的重點,研究檢察文化和檢察歷史是研究檢察組織和檢察行為的基礎性工作,四者緊密相連,缺少任何一個方面,檢察學體系都是不完整的。
三是與相關法律學科的交互性。這一特點是由檢察工作的綜合復雜性所決定的。如研究檢察制度,則可能涉及到憲法的問題,需要用憲法的視角來思考問題;如研究檢察行為,則有可能涉及到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相關問題,需要從訴訟法的角度來思考問題;研究檢察文化,則有可能涉及到文化學以及法律文化學方面的知識;研究檢察歷史,則涉及到法制史方面的問題等。
四是研究的高起點性和研究主體多樣性。基于前面所述的與相關法律學科的交互性,進行檢察學研究,我們完全可以借鑒這些學科已經比較成熟的研究方法來研究,避免重復研究和學術資源的浪費。當然,這并不是說檢察學沒有自己的研究方法,而是說檢察學可以充分借鑒相關學科的研究方法,在此基礎上形成自己獨特的研究方法。其次,我們知道,憲法、法理、刑法等學科的研究主體比較單一,主要是學者以及部分學者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而檢察學是以檢察制度、行為(活動)、文化、歷史等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因此,研究主體比較多樣,專業的學者、專家可以在檢察學研究方面作出大的成績,而在一線從事具體檢察工作的檢察人員基于自己的理解和檢察實踐經驗也可以寫出一些比較有分量的調研文章。因此,檢察學在研究主體上來說,應該說是以學者和檢察人員并重的這樣一類群體。
二、四位一體,構建中國特色的檢察理論體系
前面所述,檢察學是以檢察制度、檢察行為(活動)、檢察文化和檢察歷史為研究對象的一門應用法律學科,因此,我們認為,進行檢察學研究,需要從四個方向展開,分別是:檢察制度、檢察行為(活動)、檢察文化、檢察歷史。這四個方向中,檢察制度、檢察行為(活動)是研究的重點,處于統帥地位,檢察文化和檢察歷史則處于從屬和基礎的地位,四者緊密相連,缺一不可,共同構成一個科學完整的體系,也就是所說的“四位一體”,四者結合一體共同構成了中國特色的檢察理論體系。
1、檢察制度研究方向
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我國的檢察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制下與政府、法院并行的國家機關,具有獨立的憲法地位。檢察機關實行檢察長負責和檢察委員會集體領導相結合的檢察院負責制,在系統內實行上級檢察院領導下級檢察院的體制。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檢察體制自成立以來,圍繞檢察機關的相關非議和爭議一直存在。除個別人基于政治上、學術上的動機另有所圖外,不能否認,由于檢察權相比其它國家權力誕生的歷史較短、法律制度架構存在一定的不完善的原因,我們的檢察制度是有一些不完善之處。但是,多年的檢察實踐證明,中國的檢察機關是能夠擔當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任的,對于其中的不完善之處,我們必須深入開展相關的研究,促進有中國特色的檢察制度的不斷完善,因此,檢察制度研究方向擔負著重要使命。我們認為,檢察制度研究方向,主要是以檢察機關的地位、檢察機關的組織機構、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以及檢察隊伍建設為研究內容的。
檢察制度的研究方向具體包括如下幾個方面:檢察機關的憲法和法律地位研究;檢察機關的上下級領導體制研究;人民檢察院內部檢察機關負責人與各部門之間、檢察機關負責人與檢察官之間、各部門之間、各部門負責人與檢察人員之間的關系問題研究;檢察人員的錄用、選拔、管理、考評、晉升、培訓、監督問題以及如何培養高效、廉潔、公正的檢察官隊伍的研究;針對檢察制度中的新制度如人民監督員、主訴檢察官等制度的研究;完善檢察制度的立法對策研究;等等。
進行檢察制度研究目前可以依據的主要法律規范和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條第3款,第129條至第133條等條文中關于人民檢察院組織、機構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直接或間接地確立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性質及其在國家權力結構中的獨立地位和特有職能,對于確立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具有重要作用。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基本法律,以及《檢察官培訓條例》、《檢察機關獎勵暫行規定》等高檢院的規定和規范性法律文件,也都是進行檢察制度研究的重要法律規范和依據。
2、檢察行為(活動)研究方向
研究檢察行為(活動),是為了解決如何科學行使檢察權、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問題,其核心是研究檢察權的內涵、檢察權的配置、檢察權的行使、檢察權的監督制約機制等問題。
檢察行為(活動)的研究方向具體包括這樣幾個方面:檢察權的概念、特點、內涵問題研究;檢察權與其他國家機關如法院的審判權、政府的行政權、人大的監督及立法權的關系的研究;檢察權在國家權力體系中的地位研究;檢察權內部的偵查監督權、審查起訴權、訴訟監督權之間的關系研究;檢察權的監督制約機制研究;檢察權行使的效果與存在的問題研究;完善檢察權的立法對策研究;等等。
進行檢察行為(活動)研究的主要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法律文件依據有:三大訴訟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關于具體辦理案件和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法律文件、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據上位法制定的適用于本系統的有關規范性法律文件。
3、檢察文化研究方向
文化是人類創造的經過歷史和時間檢驗沉淀下來的一切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深深地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不斷引導人類超越自我。一個沒有文化的民族是沒有根基的民族,一項沒有文化的事業是沒有根基的事業。 黨的十六大在全面規劃小康社會宏偉藍圖的同時,突出強調了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性,明確了構建先進文化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將文化建設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指標。近年來,在檢察系統內,也廣泛開展了營造有中國特色的先進檢察文化為主題的“文化育檢”活動,實踐證明,這些活動達到了內增凝聚力、提升公正執法的社會公信力和執法整合力等作用。因此,在檢察學理論體系中,檢察文化研究方向也是一個重要方面。我們認為,檢察文化研究方向,指以在檢察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具有檢察工作特色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為研究內容。檢察文化研究方向具體可以包括這樣幾個方面:一是檢察學習文化研究,應當主要研究創建學習型檢察院以及檢察官在工作中如何學習的問題。二是檢察制度文化研究,制度是文化建設的重要保障,應當主要研究檢察制度文化的完善及其相關問題,三是檢察業務文化研究,應當主要研究檢察業務的提高和檢察業務體制的完善,四是檢察器物文化研究,應當主要研究檢察院的經費保障、技術和設備的配置、檢察官的福利保障以及從優待檢的相關問題。
4、檢察歷史研究方向
我國從奴隸時代起就有專門行使監察之職的御史制度,秦代以后,御史制度在監察考核、監督選任、糾舉彈劾官吏等方面始終發揮著重要作用。現代意義上的檢察制度,則是清末從日本引進的,1906年清政府頒布的《大理院審判編制法》中,首次規定了檢察制度。新中國的檢察制度,是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根據地的檢察制度的基礎上,學習借鑒原蘇聯的檢察制度,結合中國國情創制的社會主義類型的檢察制度。 總之,中國檢察制度一路走來,既有坎坷,也有輝煌,今天,我們要完善和健全有中國特色的檢察制度,就必須深入研究中國檢察制度的歷史。檢察歷史研究方向,是指以歷史上的檢察制度為研究內容和對象。研究歷史上的檢察制度,從國別來分有兩類,一是研究中國歷史上不同時期的“檢察”制度,研究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中國的“檢察”制度的優缺點以及對我們今天的啟迪和意義。二是,我們還要將研究的視野跳出國門,研究世界各國歷史上的檢察制度,尤其是大陸法系國家的檢察制度,深入研究和探討中國的檢察制度與大陸法系國家的檢察制度的異同點和歷史聯系,借鑒其中對中國檢察制度發展有益的部分。
(本文入選高檢院檢察學理論體系研討會,并被編入《檢察學的學科構建》一書,中國檢察出版社2008年版)
李僚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副廳級檢察員。
賀胤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兵團屯墾戍邊理論研究中心研究員,著有《全民通俗刑法——一本書讀懂犯罪與刑罰》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