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青林 ]——(2014-10-5) / 已閱9882次
(3)偽造、冒用產品質量標志糾紛
(4)偽造產地糾紛
158、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糾紛
159、虛假宣傳糾紛
160、侵害商業秘密糾紛
(1)侵害技術秘密糾紛
(2)侵害經營秘密糾紛
161、低價傾銷不正當競爭糾紛
162、捆綁銷售不正當競爭糾紛
163、有獎銷售糾紛
164、商業詆毀糾紛
165、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
4、《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業秘密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
第五條 權利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明確其商業秘密的具體內容。商業秘密系由若干部分組成的,權利人應明確整體或組成部分是商業秘密抑或整體與組成部分均是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一般不適用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民事責任形式。
編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唐青林主編的《商業秘密百案評析與保密體系建設指南》(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此處本文做了大范圍的刪減處理,需看全文,請購買參閱該書正版書籍之完整內容。唐青林律師近年來辦理了大量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的民事、刑事案件,在商業秘密法律領域積累了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并創辦了商業秘密專業律師網(www.ruclawyer.com);專業論文曾發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曾代理多起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并獲勝訴判決。歡迎切磋交流,郵箱:18601900636@163.com,電話:186019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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