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17-8-31) / 已閱10636次
《人民警察法》是一部立法科學、與時俱進、操作性強的行政法律,做為第一部人民警察的基本法,對警察職責權限、組織管理、義務紀律及業務工作做了全面規范,對警務保障、執法監督、法律責任做了明確規定,是依法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建設高素質人民警察隊伍的行動指南。
近年來,公安機關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建設高素質人民警察隊伍為目標,認真執行《人民警察法》,一手抓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一手抓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進“四項建設”,努力開創公安工作新局面,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振興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 基本做法
做法一、抓普法,法治宣傳推出新舉措
一是把普法擺在突出位置,結合普法宣傳和創建平安城市,深入開展法律“六進”(社區、村屯、機關、企業、軍營、學校)活動,轄區民警擔任普法講師團成員,負責宣講《人民警察法》及相關法律,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擴大了法律知識覆蓋面,收到較好社會效果。二是立足本職,精心設計活動載體,開展“崗位學法大練兵”、“法律知識競賽”等活動,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增強了民警法治觀念,規范了執法行為,提升了執法水平。
做法二、抓落實,警務保障實現新突破
一是把警務保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辦公條件,新建鄉鎮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新增警務用車,購置計算機,投資新建了指揮中心監控大廳,城區重點部位和出城路口設立了全天侯監控網絡。二是履行政府保障責任,把辦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及時撥付到位。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政府每年撥付?钣糜诠厕k公經費,緩解了公安機關經費不足。
做法三、抓打擊,專項整治取得新成果
一是把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突破口,加強情報信息和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把握維穩工作主動權,積極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嚴密防范、嚴厲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確保了社會穩定。二是恪守法治原則,堅持嚴打,專群結合,強化大要案攻堅,成功破獲多年積案和大案、要案,取得良好社會效果。三是強化打擊力度,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打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交通肇事逃逸等專項整治活動,增強了公安機關的聲威。
做法四、抓隊伍,警容風貌呈現新氣象
一是把隊伍建設作為永恒主題,以建設高素質人民警察隊伍為目標,堅持政治建警、素質強警、從嚴治警、從優待警的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基本原則,完善隊伍管理各項制度,提高了民警隊伍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二是開展“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崗位實踐練兵、法律知識練兵、信息應用練兵等活動。深化公安改革,啟動機構改革,推進人事改革,落實從優待警、文化育警相關措施,保持了隊伍內部和諧,增強了隊伍活力,民警隊伍精神面貌煥然一新。
二、存在問題
問題一、學習、宣傳不夠!度嗣窬旆ā返男麄鲝V度、深度不夠,普及率不高,存在死角、死面。個別民警對法條理解不準,執法中運用不當。
問題二、執法環境不優。一是少數群眾法律意識淡薄,不愿配合公安機關辦案,調查取證難,影響辦案效率。個別人對干警執法辦案無理阻撓和糾纏,襲警和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二是相關法律、法規與《人民警察法》的規定銜接需進一步理順,個別條款與警察法規定相悖,民警執法無所適從,無法遵循,要隨著形勢的發展不斷修訂和完善《人民警察法》。
問題三、警力和保障不足。當前社會矛盾聚集,治安和刑事案件多發,警務繁重,警力嚴重不足。一線民警擔負大量警務工作,超負荷運轉,疲于應付,難以保證工作質量。警務保障逐年加大投入,但仍有欠缺,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經費不足,辦案經費還有差距,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問題四、執法能力不強。個別民警執法為民觀念淡薄,執法能力不強,作風懈怠,執法不公,甚至以權謀私、徇私枉法,損害了人民警察形象。
三、幾點對策
對策一、強化法治宣傳,努力開創公安工作新局面
一要以法治宣傳為引領,嚴格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人民警察法》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公眾對人民警察的監督,營造支持和監督公安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二要以隊伍建設為保障,完善學法用法制度,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從優待警,認真貫徹執行《人民警察法》,依法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建設高素質的人民警察隊伍。三要以平安建設為核心,以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為首要任務,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重點,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事件,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全力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開創公安工作新局面。
對策二、深化公安改革,建立統一高效、職能科學、機構合理、保障有力的管理體制
一要以公安改革為路徑,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深入推進公安改革和“四項建設”,完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和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構建系統完善、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范化、隊伍正規化,提升公眾安全感、滿意度和執法公信力。二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抓好“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構建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建立公眾評價公安工作制度體系,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推進執法辦案公開透明。三要以科技強警為動力,深入推進大數據預測預警打防管控建設應用,發揮情報信息先導性、引領性、預警性作用,有效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食藥環”等新型犯罪,提升刑事偵查、網絡安全防范等技術水平和實戰能力。
對策三:堅持從嚴治警,建設高素質的人民警察隊伍
一要以規范執法為重點,認真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工作提出的“十六字”(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完善各項警務制度和工作機制,堅持專群結合、堅守法治原則,規范執法、強化監督,落實執法公開,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二要以嚴肅警紀為紅線,建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發揮督查制度作用,自覺接受上級監督和外部監督,遵守職業道德,恪守職業紀律,珍惜職業榮譽,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三要以提升能力為目標,按照政治建警、素質強警、從嚴治警、從優待警的工作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訓練,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履職能力建設、紀律作風建設,提升隊伍正規化、專業化 、職業化水平,建設一支高素質人民警察隊伍。
對策四、加強警務、職業保障,確保公安工作高效運轉
一要以夯實警務保障為基石,以“一切為公安工作服務、一切為公安基層服務、一切為公安民警服務”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警務保障制度,增強裝備使用意識,落實公安裝備精細化管理,建立經費增長保障機制,確保公安工作高效運轉。二要以落實職業保障為職責,科學調整使用警力,強化警務培訓,保障職業安全,完善民警優撫、撫恤制度,搞好撫恤、優待和保險保障,實行人民警察職業榮譽制度,實現從優待警。三要以嚴格依法履職為準則,尊重保障人權,做到執法公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增強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準確使用禁閉、行政處分等懲戒措施,依法接受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人民警察隊伍。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