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木珠 ]——(2000-9-15) / 已閱7223次
《中國對外貿易法律》內容簡介、序言
內容提要
本書為作者繼《海商法新論》和《中國涉外經濟法概論》之后的又一力作,是目前較全面系統論述我國外貿法律規定的一本理論專著。作者研修數年,自成體例,重點闡述我國外貿立法,結合國際慣例,比較外國法規,深入淺出,易學好懂。不僅可供我國對外經濟貿易工作人員學習參閱,而且可作為高等院校外貿法教材。
自序
在特區,人們已經開始忙于迎接90年代的到來,我卻還忙于《中國對外貿易法律》一書的修改校對。盡管頗有倦意,但還是與每一個在特區生活的人一樣,對未來充滿著希望。
《中國對外貿易法律》的寫作,已孕育數年,但遲遲未敢下筆。回想起來,正是我國外貿體制改革深入進行的時候,承出版社約稿,我開始搜集資料。當時,一位朋友對我說,中國至今沒有一部統一的對外貿易基本法,且外貿體制改革尚未結束,大方向未明,原則性問題無法確定,外貿政策多變,在這種情況下,寫作《中國對外貿易法律》為時過早。
誠然,寫這么一本書,以我的學養和實踐,實不敢欣然應命。40年的政策、法律、法規和實踐,既要概括準確,又要深入淺出,讓人好學好懂,確非易事。但是,諾大一個中國,其中有4個經濟特區,14個沿海開放城市,近10個沿海經濟開放區和1個開放省,外貿事業迅速發展,確又亟須這樣一部教科書,供從事外貿工作的同志翻閱,供大專院校的學生學習。我國雖未頒布對外貿易基本法,可是,積40年的法律和實踐經驗,寫作“對外貿易法律”這樣一本書,盡管困難,還是可能的,且誠有必要,甚有意義。我相信,全國正在研究和從事這本書寫作的同仁一定不少,我們身處特區,更有義務為國家外貿事業貢獻一份力量。“勢”之使然,我想,這份熱情,將會為讀者朋友所接受。
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書稿初步完成。它根據我國制定、締結和參加的大量法律、雙邊條約和國際公約以及案例、資料,對我國對外貿易的性質、特征、作用和內容進行力求全面系統的闡述。全書共分14章,第1章概括了我國各個歷史時期對外貿易的發展狀況,以及我國新時期對外貿易的性質、特征和管理體制;第2章簡述了我國對外貿易的立法原則和立法概況;第3章敘述了我國對外貿易管理機關及其職權;第4章論述了各種外貿企業及其法律地位;第5章主要闡述我國外貿合同適用的法律、合同的訂立、履行以及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第6、7、8、9章分別論述如何對進出口貨物實行許可證管理、檢驗、監管、征收關稅和外匯管理等問題;第10章詳述了對外貿易運輸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包括各種運輸合同的訂立、履行,海運提單的性質、作用,租船合同主要內容以及提單公約的具體規定等;第11章介紹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訂立,保險合同的條款的內容以及投保險別的選擇等問題;第12章是關于對外貿易支付結算問題的論述;第13、14章詳細論述了如何處理對外貿易糾紛問題。
由于篇幅所限,本書在選材上,盡力求新;論述上,簡明扼要。部分章節,在闡述對外貿易基本理論的基礎上,重點論述我國新時期頒布和參加的外貿法律和國際貿易公約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國際貿易慣例,聯系實際案例以及引用外國的某些具體規定進行比較分析,以求得對問題有較深刻的理解。
本書的寫作,得到了中國政法大學朱奇武老先生的指導和出版社率蘊鋌先生、張步勇先生的熱誠幫助,在此,一并鳴謝!
拙作匆忙趕就,無論內容見解,或體例結構,謬誤及疏忽之處必定不少,至祈各界專家和朋友批評指正。
沈木珠
1989年12月15日
深圳大學粵海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