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龔福業 ]——(2018-2-26) / 已閱8701次
加強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的理性思考
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分局 龔福業
警察職業保障是人民警察依法從事公共安全活動中享有的各項權利不受侵害,確保警察權利實現的制度保護。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公安執法工作面臨著更為嚴峻的挑戰,警察正當的執法權益得不到應有保障日益凸顯。筆者在調研時感覺基層一線民警由于面臨的職業風險加大,心理壓力也逐漸加大,尤其是派出所民警在這方面表現的更為突出。派出所作為綜合性作戰實體,是整個公安工作的根基,在新形勢下加強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尤為重要。為此,筆者結合公安寧河分局實際,就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的突出問題進行了理性思考。
一、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
(一)治安形勢發展對警力增長需求之間的矛盾,是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的體制性障礙。主要表現為:一方面,近年來寧河縣社會治安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寧河分局蘆臺派出所為例,2015年至2017年,轄區現住人口由8.6萬余人增至9.5萬余人,流動人口由6000余人增至1.7萬余人。各類企業及餐飲、洗浴、娛樂等服務性行業由900家增至1230余家,接處警數量以平均每年遞增29.3%的速度增至10621起,治安案件以平均每年遞增26%的速度增至1097起,刑事案件以平均每年遞增39.6%的速度增至844起,這些變化使派出所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與形勢發展的要求相比,派出所的警力相對不足,仍以蘆臺派出所為例,2010年至2013年增補的警力與退休的相抵,由47人降為45人,平均每名責任區民警要管理6900余常住人口,管理100余家企業、餐飲業和娛樂場所。派出所平均每年查處刑事案件250起、治安案件近500起。此外派出所還要承擔調解糾紛、巡邏布控、專項行動、接待群眾以及一些臨時性的工作任務。一些農村地區派出所的警力緊張問題也很嚴重,東棘坨派出所共有警力9名,轄區面積164平方公里,有42個自然村,距離派出所最遠的村27公里,開車出警需要半個多小時才能到達。這些執法活動中嚴重超負荷問題,是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難以解脫的困境。
(二)人民群眾對派出所的需求與派出所面臨的實際“難題”之間的矛盾,是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的機制性障礙。近年來,一些棘手問題一直困擾著派出所。一是民事糾紛調解難。2010年至2013年,寧河分局共調解民事糾紛6.4萬余起,相當于每位派出所民警每天要處理0.23起糾紛,110報警中民事糾紛警情占48.6%,這些民事糾紛少則需要兩到三次的調解,多則需要歷時幾年時間,牽涉了派出所民警的大量精力,且極易引發上訪,分局信訪案件中因民事糾紛而引發的案件占60%。二是群體性上訪事件處置難。據統計,2010年至2013年,全縣上訪事件370多起,其中集訪人數最多的有數十人,有97起群眾性事件出現了復訪,每年派出所都要出動警力1400余人次參與處置。三是外來人員的管理難。近年來,寧河縣外來人口的數量明顯增加,2010年至2013年,年均以57.5%的速度增長,最高峰已達到8.2萬余人,在被處理的犯罪嫌疑人中外來人員占了40%,其中“兩搶”、“兩盜”犯罪嫌疑人中外來人員占了近60%,尋釁滋事案件中涉及外來人員的案件占了15%。由于派出所民警長年處于重負之中,許多民警身心憔悴,這是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難以逾越的障礙。
(三)公安工作可持續發展的需求與追求短期效應之間的矛盾,是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的思想性障礙。具體表現為:一是一些部門和領導重眼前輕長遠,哪個項目的績效考核分值高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哪個項目,哪些工作容易得分就干哪些工作,致使治安管理工作處于“一陣風”的狀態,日常性工作問津不多,基層基礎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徘徊不前;重打擊輕防范,將專項斗爭作為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唯一方法,致使工作效應與社會效應錯位,出現了“打不勝打,防不勝防”的問題。二是重形式輕實效,由于多種原因大多警務室成了擺設;每個街道和村莊都成立了治保組織和巡邏隊,但治保人員補貼費、培訓費難以落實,致使治保組織的工作積極性不高、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這些問題均是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不可回避的現實。
二、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警力配置感性強于理性。當前公安機關的警力配置與現代警務需求存在著一些不相適應的地方,一方面使機關與基層的比例不合理,機關人員偏多,基層人員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有些機構的增設和分離,致使分局科室數量不斷增加,由于政出多門,機關對基層數量龐雜的工作部署、檢查、考核、匯報等工作,給基層增加了許多無形的壓力。
(二)執法環境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時期。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執法環境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一是受經濟和社會活動增多、人際關系趨利性增強、法律法規不健全等諸多因素影響,民間糾紛的數量明顯增多,當事人雙方互相讓步的可能性減小,且一些當事人出于訟訴費用考慮不愿到法院起訴。二是隨著地區經濟的加快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化,社會利益格局不斷發生調整,經濟舉措和改革措施與群眾切身利益發生碰撞的情況增多,如拆遷、就業、醫患糾紛等,這些問題有的是新問題,有的是歷史遺留問題,還有的是人為問題,疊加在一起,處理起來比較復雜。三是人口流動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又給治安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對于居無定所、沒有固定職業、沒有合法收入的“三無”人員,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三)新型警務理念仍在形成之中。近年來,基層公安機關開展的警務改革不少,從總體上看仍處于探索階段,沒有形成適應當前治安形勢發展需要的成熟的警務理念。警務理論界處于百家爭鳴、各抒己見的氛圍中。這種狀態是一口“雙刃劍”,一方面它促進了警務理念的發展和創新,但另一方面,也給一些錯誤的觀點提供了存在的空間,這對基層民警職業保障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三、加強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工作的對策
(一)以優化警力配置結構為突破口,推進警務管理體制改革,為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工作提供體制性保障。一要形成“小機關、大基層”的整體格局。要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定位各部門的職能,合并職能交叉或相近的部門,解決機構重疊、事權分離、人浮于事等問題,保證一線實戰警力不低于85%。二要改革警力配置方法。必須以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人口數量、治安狀況、地理環境等客觀因素為主要依據,在進行科學分析、統籌的基礎上,確定區(縣)內各派出所的警力配置,同時提高公安機關戰斗力要從提高警務效能出發,走“精兵簡政”之路,不要搞人海戰術。三要完善考核評比制度。市局應統一規范各業務部門的檢查、考核、評比活動,減少數量,切實為基層單位減負。
(二)以提高公安機關應變能力為著力點,推進警務運行機制改革,為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工作提供機制性保障。一是改進決策機制。要實行以調研為先導的決策機制,在出臺各項決策前,必須進行可行性和不可行性的雙向研判,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要建立日常性調研的剛性制度,對各級領導每年的調研時間、內容、計劃、考評制度等進行詳細規定,形成科學決策的長效機制,特別要杜絕領導干部的調研完全由別人代勞的習慣作法。二是加強機關與基層的溝通協作。建立捆綁考核制度,使機關與基層在打擊預防犯罪、處置群體性事件、開展治安管理等方面成為責任連帶的共同體。在對基層業務績效、隊伍建設和執法質量的考核時,與機關職能部門成績共享,責任共擔。增強機關與基層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提高基層民警的實戰能力。要經常組織以案釋法、座談討論等互動性強、貼近實戰的培訓形式,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質;要經常總結在處置群體性事件、解決民間糾紛、開展治安管理中的經驗教訓,及時反饋給基層民警,指導實踐,提高民警的實戰能力;要持之以恒地組織開展民警培訓,確保基層民警的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三)以強化派出所責任主體地位為導向,推進警務理念更新,為派出所民警職業保障工作提供思想性保障。當前,派出所具有的其他部位所無法替代的人緣、地緣優勢,使其成為預防違法犯罪的主力,并由此成為治安工作的主力。黨的“十八大”對新時期的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從一定意義上講,進一步肯定了派出所在轄區治安管控中的主力作用和責任主體地位。基于此,在加強派出所建設中應圍繞以下思路開展:一要增強派出所治安預警能力,要加強秘密力量建設,建立覆蓋社會面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息靈通,防范超前;二是增強派出所的打防能力,應建立以社區警務、刑事偵查、治安巡邏為主體的三大警種,形成打防管控一體化的運行機制,要以破獲對群眾安全感影響較大的現案為工作重點,加強刑事偵查能力,震懾犯罪,要以“三張網”建設為重點,建立多層次的群防群治網絡和治安控制體系,增強派出所預防和控制犯罪能力;三要增強派出所的治安管理能力,主要包括對現住人口,做到底數清、去向清、表現清、控管清,對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健全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檔案,堵塞管理漏洞,加強對社會服刑人員及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幫教,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