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旭東 ]——(2022-6-30) / 已閱6283次
總之,地票制度作為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涉及到新的法律關系主體、客體和內容的要素,這既給律師的法律服務工作的專業化帶來新的挑戰,也給律師的法律服務市場帶來了新的機會。由于目前地票政府主要適用于“三區三州”的我國西部地區,法律服務的市場落腳點就在西部,這意味著給西部律師深耕這一塊新的法律服務市場創造了最佳的機遇。一起努力,攜手前進!
附一:地票交易的主要法律依據
1、耕地占補平衡指標驗收依據
•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加強占補平衡補充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通知》
•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評價與監測工的通知>》
• 《國土資源部 關于提升耕地保護水平全面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通知》
• 《國土資源部 關于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
• 《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GB/T 28407-2012)》
• 《農用地分等數據庫標準》
•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
• 《土地整治工程》(第二部分: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DB45/T 16-2014)
•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 15618-1995(4)》
• 《補充耕地質量驗收評定工作規范(試行)》
2、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交易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國務院《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
• 國務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
• 《國土資源部耕地占補平衡考核辦法》
附二:注釋
注釋1:參見《重慶市地票管理辦法》第二條
注釋2:國務院《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
注釋3: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
注釋4: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市場基礎知識:中國金融出版社,2012:1-3
注釋5:《河南省宅基地A類復墾券公開交易實施細則(試行)》、《河南省宅基地B類復墾券公開交易實施細則(試行)》
注釋6:《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 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
注釋7:《暫行辦法》、《管理辦法》、《河南省宅基地A類復墾券公開交易實施細則(試行)》、《河南省宅基地B類復墾券公開交易實施細則(試行)》。
注釋8:《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等。
注釋9:《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注釋10:《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注釋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一百一十五條:“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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