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0-9-29) / 已閱8820次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這是我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遵守憲法規定,維護憲法權威,捍衛憲法尊嚴,是每個公民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學習宣傳憲法,貫徹弘揚憲法精神,確保憲法正確實施是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工作要務和當務之急。
一、修憲內容
1、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將“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黨和國家新時代的指導思想。
2、充實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的領導是現行憲法確定的四項基本原則之一。增寫“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
3、豐富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歷程。將“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修改為“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
4、建立更加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廣泛愛國統一戰線。
5、完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系和經濟、文化交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民族經濟的正義斗爭,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
6、增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修改為“國家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
7、增加“憲法宣誓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努力奮斗。”
8、規定國家主席的任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9、增加地方立法的內容。增加“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制定地方性法規,報本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
10、完善監察制度改革。在“國家機構”中增設“監察委員會”,內容涉及監察委員會的性質、地位、職權、任期等。監察委員會行使國家監察權,國家監察權由原來政府的行政監察權、行政違法預防權、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權、瀆職侵權和職務犯罪預防權五權相加,涉及88個罪名。
11、完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增設:“憲法委員會”。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憲法委員會作為專門性合憲審查結構,職權是研議違憲爭議,草擬處理意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及時糾正違憲行為,解釋憲法規范的含義。
二、修憲意義
1、用立法形式呈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
運用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把十九大確定的理論觀點和方針政策載入根本法,把黨和人民實踐中取得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有力的憲法保障。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戰略布局,用憲法確定中國的發展方向、發展方式、發展動力、戰略步驟和政治保證,發揮憲法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團結凝聚最廣大人民群眾,堅定“四個自信”,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推動黨和國家事業不斷取得歷史性成就是新時代立法目的所在。
2、用立法形式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有機統一,互不矛盾。貫徹科學、民主、依法立法,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執行憲法、捍衛憲法,憲法為堅持黨的領導提供了法治保障。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通過“一府一委兩院”管理國家各項事務,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黨的領導、人大、統一戰線、地方立法、監察等憲法修正案制度設計,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這一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了堅實的群眾基礎。推動憲法與時俱進、不斷完善發展,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精髓所在。
3、用立法形式昭示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
黨的指導思想統全局、管根本、利長遠,是國家昌盛、民族進步、人民幸福的強大精神動力。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確保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的行動指南,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入憲意義重大,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是馬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行動指南。把黨的指導思想上升為國家的指導思想,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憲法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憲法明確了新時代國家發展的根本任務,奮斗目標、戰略步驟,團結激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努力奮斗。明確了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最高政治原則,有利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
三、實施路徑
我國現行憲法是一部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要求的好憲法。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弘揚憲法精神、培樹憲法意識、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憲法實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通過,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又將憲法宣誓制度入憲、成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等寫進憲法,為憲法實施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條件。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習近平主席率先垂范,新一屆國家領導人進行了歷史性的首次公開憲法宣誓。今年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第19個全國法治宣傳日,也是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組織的第二個“憲法宣傳周”,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五個國家憲法日指示強調:要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由此可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發揮憲法的宣示、規范、引領和保障作用,使憲法精神、憲法意識、憲法權威、憲法文化深入人心,是全體黨員和領導干部義不容辭的責任。
路徑一:尊崇忠于憲法,堅守法治信仰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具有廣泛性和綜合性、最高性和原則性。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企業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群眾真誠的信仰。憲法只有深入人心,才能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習總書記指出: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強大推動力。憲法與國家前途、民族命運、每個社會成員的幸福生活息息相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強化憲法意識,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對憲法保持敬畏之心,強化憲法的執行和遵守,使全體人民都運用法治思維,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的法治理念,堅守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的修身準則,敬畏法律、尊法尚法;領悟法義、用心學法;緣法而治、嚴格用法;維護憲法、絕不彷徨。要知行合一,身體力行,積極參加普法、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等活動,做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
路徑二:構建憲法實施體系,把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平
要以憲法權威的神圣性、法律體系的嚴謹性、執行程序的法定性、違法后果的必定性、執行過程的透明性、救濟渠道的暢通性、監督機制的有效性、法治隊伍的可靠性和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為內容,科學構建憲法實施體系。堅持法治實施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化執法司法體制改革,牢固樹立高效與公正相統一的法治實施理念,以公正為前提和基礎,以高效為支撐,健全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機制。完善司法解釋制度和案例指導制度。建立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度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度,將“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落實到執法辦案具體工作中。以公開透明為特色,以信息化為依托,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法治實施機制,推進行政執法公開、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和其他法治實施活動公開,把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平。
路徑三;學習遵守憲法,提升全民法治素養
學習遵守憲法是每位黨員和領導干部必備的職業素養。目前,我國有法律260多部,行政法規700多部,地方性法規9000多部,行政規章11000多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習總書記說過:“法安天下,德潤人心”。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構筑依法治國的道德基礎。要堅持和完善學法、普法、用法制度,學習和掌握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學習第五次憲法修正案,理論聯系實際,領會精神實質,把握核心要義,把學習憲法作為履行職責的基本功和必修課,不斷提升學法用法實效,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認真貫徹執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憲法進萬家”等形式多樣的學法用法活動,努力營造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的社會氛圍,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在我市形成熱潮。
路徑四:維護運用憲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是指一個國家治國理政的制度綜合。國家治理能力是指制度體系的執行能力, 二者相輔相成, 不可分割。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要實現立法與改革相互促進,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深刻變革;要實現憲法與黨章有效銜接,筑牢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法治基石;要實施與監督同步強化,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維護運用憲法是國家公務員執行公務的行為準則。要以憲法為最高行為準則,把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機關工作紀律,一切行為都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無條件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必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做到真正懂法、理解法治精義;學以致用、善用法律思維;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斷提升依法執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市委十四屆全委會議精神,按照工作要點安排,忠誠履職、敢于擔當,立足本職崗位,努力完成目標任務,為實現“六穩”“六保”推動振興發展、打贏 “三大攻堅戰”貢獻力量。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實現“法治中國”目標,特別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崇尚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為建設生態優良、產業興旺、開放融合、法治文明、幸福和諧的美麗城市作出積極貢獻。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