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照銘 ]——(2004-7-5) / 已閱7930次
人民法院要自覺接受監督
崔照銘
人民法院要始終把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不斷探索依法獨立審判與自覺接受監督的新途徑,建立起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法律尊嚴,真正樹立起公正公平司法形象。
一是要構筑接受監督的平臺,暢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群眾監督的渠道。為了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要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刑事案件進行監督,確保刑事案件的質量。要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特邀陪審員,參與有關案件的審理,使他們充分了解在關案件情況,參與案件的決策。與人大政協聯合成立保護成年人合法權益聯合會,建立起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社會聯動機制,有效地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為杜絕審判人員吃當事人飯、喝當事人酒現象的發生,要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凡發現干警吃請,一經查證屬實,都應該嚴肅處理。
二是明確監督內容,把自覺接受監督貫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中,全方位進行。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廣泛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見,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要成立專門的聯絡督察領導小組,配備專職人員,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及時處理有關意見和建議。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運轉程序。實行重大活動向人大報告制度;重大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制度;院領導親自督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責令限期完成制度。在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上,本著“抓重點、保全面、求實效、促公正”的要求進行;在接受監督的目標上,以實現案件公正和高效為根本;在監督對象上,以院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審判員為主,也不排除書記員、后勤服務等人員;在監督內容上,以監督法院是否嚴格執行法律為主,對具體案件反映的情況均給予足夠的重視;在監督形式上,以法定的監督形式和手段為主,同時采用取座談會、口頭匯報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無論隊伍管理、干部作用、基礎建設,還是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工作,均實施陽光工程,將有關程序、內容全部公開。鼓勵并誠懇請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大膽使用批評、受理申訴等手段對審判人員違法、失職進行處理、糾正。
三是完善有關措施,確保監督實效。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有關提案和意見,安排專人處理。采取調查、院領導重點督辦、限期完成等方法,確保貫徹落實。將法院信息、院務通報、總結、文件等材料,及時向人大、政協報送,征求意見和建議。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放征求意見表,對所反饋的問題認真進行研究,及時作出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反饋處理結果。
人民法院要通過自覺接受監督,使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識、公正與效率意識明顯增強,有力促進干警的整體素質的提高。人民法院通過自覺接受監督,還會拉近與人民群眾的距離,群眾有冤敢于向法院領導說,有苦愿意向法官訴,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的就會明顯最多,只有這樣才會有效地樹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山東省墾利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