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4-9-19) / 已閱8512次
及時公開信息才能打造“陽光政府”
楊濤
今后北京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在不影響事故救援的情況下,要設置事故新聞發布地點,事故現場要設立新聞發言人,負責組織進行新聞發布、接受記者采訪。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專門下發通知,正式在全市安全生產系統建立新聞發布制度。(《新京報》9月7日)
政府的信息原則上要公開,這已成為了共識。因為,政府的信息關系到公共利益,關系個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公民有知情權,同時,只有把信息公開,公民才能有效地監督政府;另一方面,政府只有做到信息公開,政務活動才能做到高效、廉潔、勤政,順應民意。而保證政府的信息公開的一個有效途徑便是設立新聞發言人,接受媒體和民眾的咨詢和提問。因此在前一段時間,許多地方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的地方法規,從中央部委到各級地方政府也先后設立新聞發言人。
然而,新聞發言人的設立并不能與政府信息做到公開、公民知情權得以實現、政府愿意真心接受民眾監督之間劃等號。前不久,審計署長李金華公布了有關中央部委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報告,許多部委要么遮遮掩掩要么鴉雀無聲,關鍵時候不見新聞發言人的影子。因而,新聞發言人未必不會被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門作為應付民意的幌子,或者成為一種作秀的工具。
因而,看來要確保政府做到信息公開,不僅在于政府是否設立了新聞發言人這一形式,還要看到新聞發言人是否及時公布信息,接受咨詢和提問。因為,有些事情如果不及時公開政府權威信息,就容易讓小道消息滿天飛,給民眾造成心理恐慌,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有些事情時過境遷,民眾的注意力就會轉移,政府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有些事情如果不及時公開,民眾的監督和政府的查處就不能及時到位,等到信息公開時可能因為時間久遠造成搜集證據就困難,極可能讓有關責任人逃脫法網。因此,政府信息不僅要公開而且要及時公開,不僅要設立新聞發言人而且新聞發言人要在第一時間出來說話。及時公開信息才能體現政府真心接受監督,才有利于打造“陽光政府”。
安全生產事故是關系到民眾切身利益和全社會關心的大事。政府只有及時公開關于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信息,才能制止謠言,消除民眾的恐慌;政府也只有及時公開有關信息,才有利于民眾和媒體揭露違法犯罪分子,喚起公眾的安全生產意識,督促政府完善監管職能。因此,筆者認為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求在事故現場要設立新聞發言人的舉措是一個明智之舉,是積極打造“陽光政府”的重要表現。
不僅于此,筆者希望有關法律規定,對于所有設立了新聞發言人的政府和政府部門,都應及時發布信息,并輔之以不及時公開信息和故意隱瞞信息或發布虛假信息追究單位領導和發言人責任的罰則。這樣,新聞發言人就能真正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良好渠道,更好地發揮滿足民眾知情權的功能。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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