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繁旺 ]——(2004-10-28) / 已閱13718次
淺議從創口瘢痕形態推斷和認定致傷物
河南省修武縣檢察院 孟繁旺
在法醫學臨床實踐中,法醫學臨定人對致傷物的準確推斷和認定,將為案件偵查提供線索,為案件審判提供依據。因此,根據損傷創口愈合后形成瘢痕形狀和特征,來推斷和認定致傷物是法醫學損傷鑒定的重要任務之一。本文根據法醫學有關理論及法醫學檢驗實踐,就此問題作粗淺探討。
一、 采用辨證思維方法科學認定
瘢痕是傷口經過肉芽組織填補修復以后的最終產物,是創傷愈合后所遺留的記號。皮膚創傷愈合過程中受到損傷機理、創傷的性狀和炎癥現象以及醫治過程中操作技術、身體特異體質等諸因素的影響,使創口瘢痕表現千差萬別,因而單從瘢痕的形狀和特征來推斷和認定致傷物是十分困難的。但是,對創口瘢痕的認識又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這就要求法醫學鑒定人員除了著眼于體表組織形態學改變,對每個瘢痕仔細觀察之外,還需要了解案情和現場勘驗,以及熟悉用于形成瘢痕的各種致傷物樣品信息。憑借工作中累積的實踐經驗和辨證思維方法正確分析,一般可以推斷出致傷物是鈍器還是銳器,甚至某種兇器所致。如找到可疑兇器,應與瘢痕相比對,測量兩者的寬度是否相同,以及形態特征是否相吻合,一般來說,瘢痕越多,所反映的特征越多,越能判定致傷物。
二、 認真總結各類致傷物所致瘢痕的形態特征
創口的愈合是一種以再生為基礎的修復性病變,包括滲出、吸收、組織新生及機能恢復等過程。損傷的輕重及創口的形態、組織破壞的多少、傷后治療情況、創口有無感染、機體狀況等,對愈合的難易與恢復的程度,以及愈合后的瘢痕形態有直接關系。在切割、砍創、刺創等組織破壞較少,而且創緣整齊、能夠合攏的創口,一般充血、水腫及炎性反應輕微,如無感染,則僅需較少肉芽組織的修補即能完成創口愈合,一般約需7天,新生的肉芽組織形成纖維性結締組織。愈合后的瘢痕輕微而平滑。
反之,創口組織挫滅及缺損較大,或有污染、或有感染時愈合遲緩,創口的修復則主要以結締組織再生填補,故愈合后形成較大的瘢痕。
各類致傷物形成的瘢痕特點:
銳器創:如處理得當,痊愈經過很快,瘢痕呈平滑的線狀,割創較長,刺割創較短,刺創為點狀,皮膚能移動,不與皮下組織粘連;化膿的銳器創,則瘢痕可呈彎曲狀,并與皮下組織粘連,不易移動。
鈍器創:如頭皮挫裂創,帽狀腱膜收縮,則瘢痕寬闊,彎曲不直,如有化膿,愈合后,可與顱骨緊密粘連。
槍彈創:槍彈創形成的瘢痕,則因彈頭的性狀、射擊的距離、損傷的部位以及射入口與射出口的區別,而有很大的差異。例如:近距離射擊的射入口瘢痕呈類圓形,且其周圍皮下有火藥性文身樣色素沉著,其對側部的不整齊短直的瘢痕,可以推斷為射出口治愈痕跡。
燒傷或凍傷:程度不同,后果亦不同,瘢痕多呈不整齊帶有皺褶的形狀;湯潑傷(如滾油等)的瘢痕,則呈流柱狀。高溫燒傷瘢痕與化學性物質灼傷的瘢痕相類似。
三、 總結某些特殊瘢痕的特點
由于創口形成的性質和損傷程度不同,可形成大小、長短、硬度及形態各異的瘢痕。在沒有經過擴創治療和感染的情況下,刀割、砍器刃部砍傷、雙刃刺器穿刺形成的創口,愈合后的瘢痕多呈平滑的線狀,兩端比較窄細,甚至銳利,可反映出切割、砍創、穿刺創的大致形態。單刃刺器和砍器刃部與一側棱邊形成的瘢痕,多呈一端較鈍,一端較銳的平滑短條狀或條狀瘢痕,可以反映出其原始創口形態,這可能與鈍角的形成機制及其對合不良有關。刺器瘢痕的寬度和形態可以反映出刺器刺入橫斷面的寬度和形態。如點狀、三角形等。剪刀傾斜剪鉸瘢痕呈“v”形。挫裂創的瘢痕邊緣多不整齊,而且不平滑,也較寬大,多呈條狀、不規則狀、星芒狀、弧形或“L”形,有的留有痂皮印痕或色素沉著。這些瘢痕可反映出原創口形態。
四、 案例分析:
王某,男,42歲,2001年2月24日被人用酒瓶砍傷頭部。同年6月15日進行檢驗。右太陽穴部有一4×1厘米弧形瘢痕,右顴骨下有一2×1厘 米瘢痕。枕外粗隆處人一2.5×1厘米的條形瘢痕。上述瘢痕均不平滑,邊緣不整齊,兩端較鈍。此例傷情經檢驗認定致傷物為銳器。
張某,男,28歲,2002年12月2日被人用匕首扎傷,同月28日進行檢驗。右大腿后側有一2×0.4厘米的瘢痕,表面附有痂皮,邊緣不整齊,兩端亦較鈍。此例傷情經檢驗認定致傷物為銳器。
李某,男,34歲,2003年6月16日被人用木棍打傷左眼,同月24日進行檢驗。左鞏膜有一1.5×0.1厘米瘢痕,邊緣不整齊,兩端鈍,周圍伴有陳舊性出血。此例傷情經檢驗認定致傷物為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