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要偉 ]——(2005-2-18) / 已閱18799次
6.5、租金支付方式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 元。
6.6、每月租金,乙方應于當月20日前支付。
6.7、租賃期內,國家調整利率時,甲方按照調整后的利率重新調整租金,乙方承認此種變更并按照變更后的租金標準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況暫時無力繳納租金時,必須在租金繳納期屆滿前向甲方書面報告情況;
6.9、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每日按照延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七條 [對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約定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八條 [對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8.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
8.2、租期內租賃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8.3、租期內,租賃物無論發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8.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和租賃物使用情況。
8.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以租賃物抵償債務。
第九條 [租賃期滿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賃物的處理]
9.1、租賃期滿,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9.2、租賃期內,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租賃物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0.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
10.2、為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安裝、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遷離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10.5、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租賃物損壞和毀滅]
11.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的毀損和滅失的風險;
11.2、在租賃物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當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額,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11.4、乙方按照11.3條款將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額支付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十二條 [違反供貨合同時的處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付款的,按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12.2、丙方逾期交貨的,按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12.3、因設備標準與標書承諾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萬元違約金;
12.4、設備質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2.5、本條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權利義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本條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權利,根據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由甲方轉讓給乙方主張和行使。
第十三條 [違反租賃合同時的處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13.2、雖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 [乙方與丙方之間合同的處理]
15.1、為購買和使用租賃物,乙方與丙方于2003年2月28日簽訂《X光機購置合同書》,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15.2、本合同的簽訂,已全面實現乙丙雙方的合同目的;
15.3、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與丙方于2003年2月28日簽訂的《X光機購置合同書》終止履行。
第十六條 [貨幣種類的界定]
本合同約定的價款及租金的貨幣種類均為人民幣。
第十七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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