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宏瑞 ]——(2005-3-30) / 已閱8642次
律師能力——“學”、“識”各半
作者:趙宏瑞 徐海凌
如何判斷律師的服務能力,這是當事人面臨的最頭疼的問題。出于專業的訓練,律師的口才都很好,在爭取法律項目時也都會講得頭頭是道、天花亂墜,但在當事人真正遇到法律難題時,不少律師就會推三阻四,自認能力不足,讓當事人自己處理法律危機。當事人能不能在簽訂法律服務合同或者代理協議之前就將律師的法律服務能力看得一清二楚?我們總結出了“學”、“識”兩方面的判斷標準。
“學”,就是指律師的學習履歷。現行的中國法律法規已達6億字左右,沒有一個律師能全部記憶在頭腦中,所以律師最關鍵的學識不是過目不忘,而是掌握“法理”,也就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只有掌握了每部法律的基本法理,才能“綱舉目張”,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的精神內核,具體的法律問題也就會迎刃而解。從另一個角度講,法律條款可以在短時間內強行記憶,但法理卻不是“急就章”,一個人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掌握。只有受過中國正規的高等教育的律師才能全面掌握“法理”并熟練應用,所以企業選律師首先要考慮“科班出身”。另一方面,只要是中國法律業務就不能片面地抬高“海歸派”律師的外國法律知識體系的作用,因為中國法不同于英美法, “外來的和尚”不一定會念這部“經”,“本土”涉法事務一定是優先選用“本土法律知識體系”下的律師。
“識”,就是一個律師的“見識”。見識很大程度基于實踐經驗,沒有實際的工作經驗,即使是法律教授也可能沒有能力處理基本的法律爭端。理和律師事務所將法律服務經驗分為“通用法律服務經驗”和“高端法律服務經驗”。“通用法律服務”指的是律師基于民法、合同法、勞動法、公司法、訴訟法等一般通用法律為當事人提供的一般法律糾紛和法律事務的代理服務。這些法律服務是任何產業、任何群體都可能需要的,雖然“通用”,但有關經驗的積累也需要多年的法律實踐。一個好律師應當有各類通用法律服務經驗,而不是僅僅專注于某一法律領域,因為企業遇到的法律爭端是多種多樣的,都需要及時處理。“高端法律服務”則是指更專業化的服務,包括為企業提供的經營戰略、政策應用、上市籌資等方面的法律意見,以及綜合運用國民經濟中基礎產業、制造業、服務業各門類中的產業政策甚至技術訣竅提供的顧問服務。這些法律意見事關重大,律師不但應該對某一行業的政策有長期的跟蹤和理解,還應該對該行業技術以及人脈方面有深入領會。合格的律師應該解決或參與過相關產業中帶有普遍意義的重大法律問題,例如解決投資障礙、化解產業爭端、創新盈利模式、完善產業制度建設等。律師只有“涉足”過某一類或某些類“高端法律服務”項目,并從中獲得了寶貴經驗,才能做一個合格的企業法律顧問。
“影響力”可能是基于“學”、“識”而評價律師能力的一個科學“指標”,指的是律師通過執業行為參與社會生活的廣度、深度、高度。社會生活紛繁復雜、層面多多,不同層面均存在不同有“影響力”的律師。人們知道有“影響力”的律師是用來解決大問題的“大律師”,但首先要分清的是該“大問題”、該“影響力”存在的層面是哪個?該“影響力”的存在是否有客觀證據佐證?較受委托人欣賞的是一種有行業影響的大律師,他們是專家而非“明星”,平常處事比較低調,但一旦碰到突發、重大的法律難題就能發揮實力,幫助企業謀篇布局、制定方案,然后分步實施,贏得勝利。這樣的律師對企業的發展有高度的影響力,可能是最高層次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