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胤應 ]——(2005-4-1) / 已閱11347次
法學院學生就業難有必然性
賀胤應
蘇力老師在其著作《送法下鄉——中國基層司法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一書中講到“由于種種廣義的利益原因,法學院的畢業生,除非不得已,一般都拒絕進入法院系統,特別是拒絕進入基層法院系統”(第341頁)。對此,蘇力老師的基本分析邏輯是,隨著勞動力市場的日益開放,計劃經濟分配畢業生制度已經廢除,法學院的學生面臨著更多的選擇,這些選擇在各個方面都要比去基層法院收益更多。
若從蘇力老師求學經歷和地位來看,這種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蘇力老師先在北大讀本科,后又在北大讀碩士,讀碩期間赴美國留學,92年回國之后,一直在北大法學院任教,現在又任北大法學院院長。可見,蘇力老師一直在一流大學里學習和工作,他此處的分析也是高度“語境化”的,即從一流法學院的角度來分析“法學院學生都去那兒啦?”,而沒有或在無意中遺忘了二流、三流甚至更差法學院學生的就業意向及概況。
根據筆者對西北政法學院法學一系2001級部分學生在大二暑假實習報告的調閱。發現大部分同學都去了公檢法實習,其次是律師事務所,而到企業或其他部門的學生則少得可憐。這反映了作為一般的普通法學院的學生,就業的第一要選還是以法院為住的公檢法系統,其它的職業或行業才是其次要的甚至是無奈的選擇。
但是,現在,進入公檢法又面臨更多的困難。一是僧多粥少,一些公檢法單位里本身就養著許多沒有合法身份的編外人員;二是臺階不斷提高,已經形成了基層本科,中層碩士,高層博士的局面;三是暗箱操作嚴重,沒有“關系”根本沒有希望。在此種情況下,法學院的學生都不得不另謀職業,這種“令謀職業”是痛苦的、需要付出代價的,而非蘇力老師所說的“種種廣義的利益原因”。因為中國是一個邁向法治的后進國度,法治環境十分欠缺。進而,不能不說,法學院的學生找工作很難,但還有一定的必然性。若不然,中國豈不是法治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