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要偉 ]——(2005-4-21) / 已閱8196次
注意審核貸款抵押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市信用社 張要偉 zhangyaowei197@sohu.com)
當前,金融機構在辦理抵押貸款時,發現有抵押物權屬不清、抵押物權屬的法律文書重復、土地出讓金未交或部分未交、重復登記或虛假登記、抵押物評估過高等現象,風險隱患較大,嚴重影響信貸資產質量。為規避信貸風險,規范抵押貸款操作,在辦理抵押貸款時,應堅持審核“五到位”。
一是抵押品審核到位。信貸人員要深入企業、深入市場,了解抵押物的市場價格、變現能力及技術含量,對抵押物合法性、有效性、抵押物權屬和折舊年限進行嚴格審查,并作出綜合判斷,確保抵押品法律效力。
二是評估登記機構資信審核到位。聘請有經驗的評估機構,對資產進行客觀、公正評估。嚴格執行《擔保法》,選擇有資格的登記機構,對資產進行合法登記。要對評估登記機構資信情況進行調查,查明其存在的問題及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和應負的責任,提請有關單位注意。
三是登記內容審核到位。信貸人員要積極參與抵押登記業務,主動向辦證及登記機關咨詢,了解企業是否依法登記,資產抵押是否符合規定,防止出現重復辦證、重復抵押登記。
四是評估金額變現能力審核到位。評估金額要詳細參照企業實際購買價格,并積極深入市場調查,與相同或同類產品進行比較,了解評估價格的準確性及變現的可能性,掌握抵押物變現價格與評估金額的差距,防止高估抵押物。
五是法律咨詢審核到位。對抵押登記操作的合法性、有效性,要有法律專業人士進行嚴格審查,防止出現抵押擔保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