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永新 ]——(2005-5-12) / 已閱20372次
淺談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與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這是我國社會在急劇轉型的重要歷史關頭,針對日益突出的社會矛盾而提出的新概念,是中共中央在新的歷史時期,正視并著手解決社會矛盾的全新的政治理念。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在國人中取得廣泛共識。建立和諧社會是中共作為執政黨在中國施政的根本出發點。
什么是和諧社會?如何建設和諧社會?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使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是能夠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的社會,是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社會。包括經濟和諧、階層和諧、政務和諧、區域和諧、民族和諧、文化和諧、代際和諧等。
和諧社會可以歸結為28個字: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和諧社會的第一句話就是“民主法治”,和諧社會一定是一個法治社會。要依靠法律制度來推動和諧社會的構建,來保障和諧社會的實現,引導全社會的公民遵守這個法律,維護和諧的氣氛。所以和諧社會離不開法律的支持,離不開法制的支撐。良好的法治環境可以在構建和諧社會當中發揮很大的作用。社會主義應該是一個平等的社會,和諧社會也應該是平等的社會、法治的社會,F在我們這個社會里確實存在不和諧、不平等的地方,比如男女的差別,有些地方就是歧視婦女,對生女孩子不重視等等這樣的問題。比如說城里人和農村人,這個二元結構還是存在的,農民和城里人還很難享受完全平等,這些問題都在不斷完善,但是這些問題還是要通過各方面的發展來解決。
公平與法治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石
堅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需要通過發展來不斷增強社會的物質基礎,也需要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豐富的內涵,其中之一就是社會的穩定有序,因此,全面增強執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就愈發顯得重要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們的社會結構和經濟活動進入了高度復雜化的狀態,加之社會轉型的程度處于前所未有的劇烈程度,各種社會矛盾的出現在所難免,而現代法治要求人們最終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各種矛盾,因此公正的司法是社會的減壓閥,是在文明社會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屏障。公正地解決各種糾紛,實現社會公平,司法公正是重要的保障。培根曾經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司法比多次違法為禍更甚,因為它從源頭弄臟了水流。隨著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要求司法機關必須充分保證司法獨立,強化法官素質,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高度重視司法公正性,提高司法效率,公正地解決各種糾紛。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
樹立法律是全民法律的理念。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必須依靠法治建設。只有在良好的法治環境下才有真正的公平,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我國的法治建設必須上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也就是說必須轉變“法治工具論”的錯誤觀念。我們必須樹立法律是全民的法律,需要包括政府在內的全社會共同遵守的理念,以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認同感。我們要提高包括政府在內的全社會的法律素質,在全體公民中養成自覺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事實證明,一個良好的法治社會的形成,離不開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也離不開司法、行政執法部門的強大力量,更離不開包括政府及普通民眾在內的全社會對法律的共同認同感。因為,只有在有認同感的前提下,人民群眾才會自覺遵守法律,自覺維護法律尊嚴,法治社會才能形成,社會才得以保持和諧。
守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
社會形成守法的意識與環境,需要各方面因素與條件。守法是與立法、司法等相聯系的。首先,從立法上說,需要有一個民主、科學的立法程序,使我們制定出來的法律能代表社會的公意與社會發展的要求,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其次,從司法上說,需要有一個獨立公正的司法機構,才能保證法律得到平等有效的實施;再次,需要公民對法律的自覺遵守與維護,才能形成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使立法、司法與守法相輔相成。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的制定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客觀規律、符合理性精神。理性是和諧社會的精神支柱,而法律應當成為理性的最權威的載體。同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必須增強全社會的守法意識與法制觀念,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尤其重要的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必須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之上,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緊密相聯,因為社會主義民主不但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而且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事業中,應當通過制定與完善法律法規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通過制定與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通過制定與完善法律法規切實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
我國把“人權”“法治”和“保護私有財產”寫進了憲法,它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人權問題的重視,突現了憲法的人權關懷。意味著一個“以人為本”,高度重視公平與法治的新時代的到來。我們相信,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美好理想一定能夠實現。
作者單位:新疆阿克蘇市農一師檢察分院 劉永新
地 址:新疆阿克蘇市塔北路農一師檢察院
郵 編:8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