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伏天 ]——(2022-11-3) / 已閱1464次
點評“隱瞞行程被判一年”之判決
于伏海律師
·2022-09-26 16:502022年09月26日
·北京
已關注
隱瞞行程致805人被隔離,獲刑一年隱瞞行程不僅會耽誤自身的病情治療,還致使不知情的接觸者成為無辜的受害者,給社會造成危害。瞞報、謊報疫情情節嚴重甚至還將面臨著刑事處罰。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9月13日,伊春市伊美區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劉某某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伊春市伊美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故意隱瞞活動軌跡,導致805人被隔離,家屬曹某某、黃某某等3人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無癥狀感染者。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并故意隱瞞其活動軌跡和接觸史,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風險隱患,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予依法懲處。綜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伊春市伊美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來源:新晚報)
于伏海律師點評:第一,法官怎么知道是故意隱瞞的,哪條法律規定每個人必須清清楚楚地記住自己曾經去過的所有地方???第二,每個人的記憶力是不一樣的,法官通過什么辦法排除被告人因記憶力不好而不記得自己曾經去過一些地方之可能???第三,被告人是無癥狀的人,既然是無癥狀,那就沒有必須使用刑法懲罰的社會危害性。第四,跟被告人接觸過的人只是被隔離,而不是發生傷亡,根本沒有人傷亡,既然沒有人傷亡,那說明被告人的行為也沒有導致嚴重的后果發生。第五,在刑事司法上,無癥狀的人是否需要被隔離,需要由專業醫生或者病毒專家作出司法鑒定,類似于暴力犯罪案件中對被害人傷情或者尸體的法醫鑒定;如果未經專業人員鑒定,法官不得根據防疫指導方案作出判決,防疫指導方案不能成為有罪判決的法律依據。第六,不要輕易啟動刑法來搞防疫,除通過搞防疫發大財的人員和機構,沒有人希望病毒出現更大的擴散,勞苦大眾是病毒的最大受害者,勞苦大眾已經被病毒害慘了;請不要再揮舞刑法的大棒嚇唬人了,勞苦大眾也經受不住這種恐嚇了。第七,如果確實有人有意無意地隱瞞了行程,只給與行政處罰就可以了,行政處罰就能達到警示他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