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碧華 ]——(2022-11-7) / 已閱2837次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及理論創新
洪碧華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我黨首次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這不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價值。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背景
習近平同志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創立者和主要貢獻者,在數十年的領導實踐中,一直關注法治,學習研究法治,并且學有所成,取得清華大學馬列所的法學博士學位,逐步形成自己的一整套比較完備法治思想體系。當然習近平同志有繼承和發展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法治思想,尤其是鄧小平民主法治思想合理內涵,又有很大的創新和超越。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馬克思主義法制理論中國化的體現,成為現階段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
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
習近平法治思想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實踐出發,著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奮斗目標,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要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一個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體系完備、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論體系。概括起來,有“三新”,即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三基”,就是關于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理論、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觀點;“六論”,即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大任務、重大關系和重要保障六個方面論述。
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就是 “十一個堅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這“十一個堅持”,既體現在一系列黨內文件中,也體現在習總書記自黨的十八大以來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中。
三、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創新
習總書記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歷行法治,堅持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創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既有思想創新、又有制度和理論創新,主要體現在:
(一)站在全局高度。習總書記站在全局高度強調全面實行法治的重要性。加強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上做出總體部署。習總書記強調指出“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歷史經驗值得教訓,“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什么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時候就國泰民安;什么時候忽視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時候就國亂民怨” 。我黨要長期執政,就必須依靠法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黨在治國理政方面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四個全面”發展戰略中,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二)選擇法治道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并沿著這條康莊大道奮勇前進,這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正確的法治道路書上抄不來,別人送不來,只能靠自己走出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和堅持法治理論。必須加強意識形態領域的工作,堅持政治原則,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我們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一個重大課題,有許多東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東西必須長期堅持。
(三)建設法治體系。實現從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向法治體系的大轉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重要成就。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這個法治體系成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和總目標。包含有五大子體系,就是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是對我國法治建設目標的豐富表述,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具體內涵,是法治理論的發展創新。
(四)明確黨法關系。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一項系統工程,而且是治國理政的一門政治藝術,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一是正確認識黨與法關系,習總書記重申黨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憲法原則,強調任何組織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二是明確政治與法治關系,政治是根本遵循、法治是基本方式和底線遵循,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三是處理好改革與法治關系,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法律如實記載改革成果,通過立法授權改革。四是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二者就像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習總書記講過“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法律與道德相銜接相協調相促進,道德可以上升為法律,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2018年載入《憲法》、2020年寫入《民法典》。古人云,出禮則入刑,法律能夠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五是明確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關系,黨紀國法也需要相互銜接和協調,要充分發揮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互補作用,確保黨既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從嚴治黨。
(五)“三統一”、“四善于”。圍繞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習總書記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提出“三統一”、“四善于”,并做出了系統部署。這就是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六)增強干部能力。習總書記提出:要“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增強法治思維能力,首先要學法懂法、遵法守法,敬畏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糾正違法和恢復正義。具體就是要增強領導干部的九種行為能力:增強學習能力、政治領導能力、改革創新能力、科學發展能力、依法執政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狠抓落實能力、駕馭風險能力和增強斗爭本領。
總之,習近平法治思想凝聚著中國共產黨人在法治建設長期探索中形成的經驗積累和智慧結晶,標志著我們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開辟了21世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