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5-11-29) / 已閱11178次
申請專利等于修建收費站
“專利是澆在智慧火花上的利益之油”。美國前總統亞伯拉罕•林肯
專利申請獲得專利權后,專利權人可以許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轉讓給他人,在一般情況下,無論誰需要使用都應當獲得專利權人的許可,并且向專利權人支付費用,那么獲得專利權猶如建了一座收費站,可以在一定的時期內(專利的保護期內),只要有人使用就可以源源不斷地收取費用。
憑什么建收費站
收費站不是可以隨便修建的,這可不能象以前的“響馬”,一聲斷喝:“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這過,留下買路財”,這樣的行為是法制社會不能容忍的。收費站的修建也不能象北京的農民,自行把守著一段長城的入口,向每個游客收取五塊、十塊不等的“買路錢”。他們收費依據的是村委會蓋章的收費許可,游客當然不會承認村委會蓋章的收費許可,大多數人會拒絕交費,這事經過報道引起了公眾的憤怒,可以斷定這樣的收費一定會被政府取締。那么專利憑什么修建收費站呢?又憑什么讓別人來交費而且不交還不行。下面來詳細分析:
1、專利制度是國際通行的制度。 專利制度是通過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權的方式,保護專利、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創新及經濟發展的制度。 其基本內容是依據專利法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進行科學審查并授予其專利權。專利制度的法律功能體現在專利制度給予發明創造者、專利申請者一種保證,以發明人向社會公開自己的新技術為條件,授予發明人專利權,同時要求使用者有代價地使用技術,必須給予發明人適當的報酬,不允許非法占用。專利制度已經有五百多年的歷史,這項制度在世界范圍內被普遍采用。
2、專利權由國家授予。
我國《專利法》第三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前叫專利局。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授予,在全國都將受到保護,如果在國外獲得專利權,還將獲得相應的國際保護。
3、專利制度是授予專利人一種壟斷權。
專利制度為了保護發明創造源泉,依照專利法的規定授予發明人專利權并保障發明能正常行使權利,法律意義上的專利權是一種壟斷權,專利權的壟斷性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發明人一旦依照法定程序申請并獲得專利權,任何人想利用該發明專利創造,必須事先經過專利權人的許可方能使用;二是專利權人還具有禁止權,即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人未經其許可或授權又無法律依據而使用其發明技術。
綜上,可見專利權是國家授予給專利權人壟斷使用權,可以合法的收費許可他人使用,也可以禁止他人使用。
怎么修建
過路要收買路錢,使用專利還要交專利費用,這是每個人都非常不愿意事情。收費站修建了,不一定就可以守株待兔等有人自動來交費,人們當然會想方設法不交。當你的收費站不是非過不可時,別人就會繞行而去;即使是非過不可的,別人還可以圍繞你的收費站再建一圈收費站,扎起一圈籬笆將你圍在中心,讓你進出兩難……那么怎么修建讓他人非交不可,還不能讓別人把自己給困住?這其實就是專利申請的策略。
1、專利申請“反繞過”策略。
根據報道某省某地方花費幾億元的資金專門修建一條繞過高速公路的收費站的公路,以避免繳納高速公路的收費。其實專利也有人會想方設法來繞過,而到達不交費的目的。
反繞過的最好策略就是搶在別人之前繞過自己的專利,并就此再申請。就如自己先在收費站的周圍尋找,如果發現還有其他的出口,在這個出口再建一收費站。繞過專利的核心策略是省略部件,繞過自己的辦法就是:1、對原申請的專利進行剖析,找到非必要的部件,將非必要的部件省略掉,再申請一個新的專利,這樣在技術上降低了產品的制造成本,提高了產品的性能,又多獲得了一個專利;2、如果原專利還在申請過程中,那么將繞過原發明的方案,通過補正程序加入到原申請文件中。
2、防止“扎籬笆“策略
當你申請了一個非常關鍵的、關于某項產品的基本原理的專利時,就象是在必經的路口修建了收費站,別人非經過不可,但是卻并不可以高枕無憂。別人可以圍繞該核心技術開發出一系列的專利,每個專利都又不同程度的改進,這些專利覆蓋了該核心技術投入商業運用時可能采用的最佳產品結構,就象在你周圍扎了一圈籬笆,使你對該技術的有效利用造成困難,這樣自己都被圍起來了,還談何收費。
防止的策略是:技術人員、銷售人員、制造人員要經常交換有關客戶對將有關核心技術商業化需求的信息,及時改進、發現、申請與該核心技術投入商業運用可能采取的最佳產品結構,自己先沖出去,這樣能有效防止自己被別人扎籬笆圍困住。
3、“收費站”策略
這種策略,要求對整個現有的技術進行綜合分析,找出以后的發展方向,具體研究、預測以后的發展趨勢,跳過研究階段,搶先提交專利申請,以非常寬的權利要求將下一個研究階段可能出現的新技術覆蓋住,這樣當申請被批準后,你獲得的專利對相關工業領域來說,這個收費站的生意就非常興隆了。不過這個策略恐怕只有技術領先、具有相當前瞻性的公司才有這樣的分析、預測能力。
4、“潛水艇”策略
這個策略是在專利申請時,提交一個保護范圍很寬的專利申請,然后,提交一連串的對權利要求的修改,使該申請處于未決的狀態,提交的權利要求的修改將使競爭對手后來開發出的具體產品方案化為烏有,這種手段并不是太光彩,但是對企業來說,是爭取獲得關鍵專利的好方法。
……
關于專利申請的策略有很多,這里不多介紹,本文只是想告訴大家這樣一個道理:專利申請不是僅僅向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材料這么簡單,任何一個專利的申請都需要好好籌劃,全面考慮各種因素,這樣的專利才真正有價值。
作者:王瑜,知識產權公司首席律師,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電話:010-51662214,電子郵件:lawyerwy@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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