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萬欣 ]——(2005-11-29) / 已閱10539次
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 萬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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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的地震已經有四天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余震的頻發,政府工作已經由緊急救治逐步轉移到災后重建上來了。但是我想,責任追究的問題也應當開始予以考慮了。
當然,地震預報比天氣預報更難。天氣預報還有云圖可以計算,通過對云圖等可見指標的運算、走勢的分析,大致可以對未來一段時間的天氣情況作出預測。而地震預報顯然就困難的多,因此不能也不會對任何未能準確預測地震的行為追究任何責任。但這并不代表對于任何地震漏報的行為都可以不予追究。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于地震監測臺網建設、地震監測設備和軟件都是有明確規定的。對于地震監測臺網的日常工作制度也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在地震發生以后就有必要對有可能監測到震前異常地場電波等信號的地震臺網的工作進行檢查,看看當地有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建立了完善的省市縣地震監測臺網,有沒有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地震監測設備和軟件,這些監測設備在震前是否正常運轉,是否監測到過異常信號,如果有異常信號,工作人員是如何處理的。這樣層層追問下去,看看是受技術所限不能發現,還是因為玩忽職守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已經預測到了地震卻沒有發布。如果是后者的話,就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該追究行政責任就追究行政責任,該追究刑事責任就追究刑事責任。唯有此,才能切實推動我國地震預報工作的正常發展。
另外,我注意到,地震發生時,11月26日清早,僅僅是有震感的湖北陽新縣的一所學校,正在教室上課的學生紛紛向樓下奔去,結果一百多名學生擁擠在樓道發生了踩踏事件,導致一名學生生命垂危,另一名重傷的嚴重后果。迄今為止,我還沒有看到此事的后續報道,也不知那位可憐的孩子是否生還。發生這樣的事情,有的人可能認為地震嗎,天災人禍,不可抗力,學校不應對此承擔責任。我認為不然。發生事故的時間是在星期六,這是學生休息的時間,教育部三令五申,不允許學校為學生補課,該校在周六將學生聚集在教室里,很難有別的解釋。如果學校按照規定,不組織周六補課的話,這場慘劇就不會發生!此其一。其二,即便不是周六發生的地震,我們也可以看出,該校在發生意外情況時,組織能力欠缺,學生也缺乏緊急事件的應對訓練,由此才會發生踩踏事件。前兩個月,全國發生了多起校園踩踏事件,有多名學生在踩踏事件中死亡,而教育部也早有相關規定,要求全國學校注意防止發生踩踏事件。因此,我覺得有必要對該校發生這一踩踏事件進行調查,看看學校的過錯程度到底有多大,然后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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