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敏 ]——(2005-12-3) / 已閱46605次
論女性犯罪的原因
張敏
內容摘要:女性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觀微觀社會環境的客觀原因,又有其生理和心理等主觀原因。多種主、客觀原因的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作用,導致女性犯罪行為的發生。
關鍵詞: 女性犯罪 主體因素 客觀因素
女性犯罪的歷史和人類犯罪歷史一樣久遠,只是直到20世紀初期各國才予以重視,并開始進行系統的研究。自從有犯罪現象以來,女性犯罪的比率一直是很低的。目前,女性犯罪率的增長幅度迅速提高,仍呈發展趨勢。女性犯罪已成為我國犯罪現象的重要部分,是犯罪的一種獨立類型。女性犯罪原因既有共性,又有其特殊。在此,我們僅討論女性犯罪的特殊性。
一、 女性犯罪的主體因素
(一)生理因素
生物學原因認為女性處于月經期、懷孕期和絕經期期間,易產生違反犯罪行為。因為在此期間,女性會出現植物神經紊亂,大腦皮層失調,心煩易怒,情緒失控等現象,如果有不良刺激和誘因,容易越軌。(1)學者K·DALTON(1986)指出,經前緊張使女性更容易激怒或者懶散而實施越軌行為。(2)研究者通常認為,月經前3-4天內有情緒緊張的表現,如憂郁、焦慮不安、煩躁易怒及信心低等,稱為"經前期綜合癥"。正是由于這些心理的消極變化,使女性陷入犯罪的危險性較大。
(二)性別因素
女性的生物基因決定了她們在體能上天生地弱于男性,心理能量亦弱于男性,表現為膽量相對男性較小,性格溫和柔順等。這種身心差異便決定了女性多易實施詐騙罪、盜竊、縱火、投毒或者性犯罪,而教少實施搶劫罪或殺人罪。女性在精神上違法犯罪的可能性要小的多。女性由于其心理較男性更趨于穩定,并且性格耐心,細致,因而諸如交通肇事罪這類過失犯罪的發生率要比男性低得多。(2)生理因素并不可以單獨對形成犯罪心理起決定作用,而是與其他社會因素綜合而成的犯罪心理。(3)
(三)精神障礙因素
精神發育遲滯者由于智力、判斷力、辨別力都教差,她們情感較幼稚,意志較薄弱,因此容易被人唆使或受誘騙。
(四)心理因素
國外學者提出,女性犯罪,提別是少女犯罪是與其心理特征有聯系的。(1)
1、急功近利心理
女性的這個心理特點與當前的社會環境有著密切的關聯。在我國,改革開放帶來了男女的進一步平等,這是一種進步。但是,男女對社會事務的普遍參與,也同時為女性犯罪帶來了比先前更多的機會。"打工妹"大量流入城市也增加了女性犯罪的機會。而且商品經濟意識中的功利色彩對人們的觀念意識的塑造作用已經顯現出來,人們都希望以最小的投入,甚至是不投入來獲得最大的回報。在現實中一些個別的成功事例,無疑極大的刺激了人們的這種欲望。女性的性別的優勢也為女性犯罪者在這方面成功提供了基礎。市場經濟的轉型使人的思維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其中的負面影響是使不能成為商品的東西也可以交易,性權利便是一種。色情行業的出現與泛濫會使她們淡化自己的犯罪心理,也便于她們為自身找到辯解的理由。
2、貪婪心理
女性犯罪人常有"追求財物"、"追求虛榮"、"好奇"、"自我炫耀"等動機。
3、仇恨報復心理
從女性犯罪的形成來看,大多數女性都經歷了一個從受害者到加害者的過程。一些女性在其受害過程中,或受害之后,逐漸產生了怨恨不滿的情緒,這種怨恨達到一定的程度,就會轉化為一種強烈的報復泄恨心理。在這種強烈的報復泄恨心理支配下,一些女性實施了暴力犯罪;一些女性則走上了流氓、賣淫的違法犯罪道路。(4)
4、自暴自棄心理
女性犯罪者由于在家庭或社會生活中創傷或挫折,進而頹廢,以至產生消極厭世情緒,并促發犯罪。(5)挫折情緒犯罪人大多數都是那些原來就是有不良情緒傾向,敏感脆弱和控制力差的人。(2)行為人受的挫折感越強烈,心胸越狹隘,其實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與強度就越大。(2)
5、錯誤的人生觀
女性犯罪者的人生觀是建立在對人生的片面認識的基礎上的。她們把美丑顛倒,熱衷于庸俗丑陋的生活方式,從中獲得低級趣味的愉悅體驗。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制觀念淡薄。當她們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首先想到的是以暴力手段來解決問題。
二、 女性犯罪的客觀因素
(一) 社會環境因素
作為女性,其獨特的心理而形成和變化,是她在出生之后社會化的過程中形成的,是女性個體生活和成長的整個外部環境的反映。(2)社會、集體、家庭等保護環境的破損和喪失,是促使女性尤其是女性青年違法犯罪的一種重要客觀因素。
(二) 家庭因素
家庭是一個人最初生活于其間的血緣單位。家庭對個體的影響首先表現為它是個體復雜的社會化過程的開始。女性將家庭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旦她們所依賴的家庭發生非希望的破壞或變化,就會導致消極情緒進而產生犯罪心理。消極情緒是一切犯罪行為發生的根源。(2)
(三) 邪教因素
女性的行為易受到環境或他人的暗示,所以女性容易被壞人利用、拉攏、引誘,進一步墮落而走上犯罪道路。邪教組織的反本質必然導致殘害生命的暴行。發生在2001年1月23日的幾名"法輪功"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集中暴露了中國邪教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邪惡本質。
任何一種犯罪原因都不是孤立的或絕對的,它們會在不同類型的犯罪中起的作用也不同,而且通常都是若干因素引起一個犯罪行為或多個犯罪行為。因此,對于各個原因都要綜合考慮,且犯罪原因的內容還有待充實、豐富、完善、科學。
參考資料:
1、《犯罪學》 樣再明 秦揚主編 四川大學出版社
2004年2月第1版 第353-355頁
2、《犯罪心理學》 肖興政 郝志倫主編 四川大學出版社
2004年1月第1版
3、《犯罪行為心理學》Ronald Blackbum主編
中國輕工業出版社 2000年版 第127頁
4、《犯罪學教程》 魏平雄 趙寶成 王順安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8年7月第1版 第642頁
5、《論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及偵辦女性犯罪案件的對策》 關業輝 長春市公安局 載于《長春公安法制》200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