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6-1-3) / 已閱8136次
永州交警“異事”凸顯官選評比尷尬
楊 濤
以產“異蛇”出名的湖南省永州市,最近出了一件讓當地干部群眾大為不解的“異事”:在市直“滿意不滿意單位”評議活動中,因得分倒數第一而領受唯一一塊“黃牌”的交警支隊,10天后又被列為永州市“全省文明單位”之首.(《人民日報》5月25日)
那么,出現這樣的“異事”是什么原因呢?這兩項評比為何涇渭分明呢?永州市有關部門有個解釋,認為:兩項評選的對象有所不同,文明單位評選對象是交警支隊機關,而“滿意不滿意單位”測評對象是全市交警;兩項評選的標準也有所不同,文明單位評選內容涉及6大項,而“滿意不滿意單位”評議內容僅有4項。
然而,這樣的解釋根本就不能令人信服。不管是評選對象的差別還是評選的標準的不同,都是對同一機關工作的一種評價,如果真實反映其工作狀況,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如何大的差異。其根本問題恐怕還得從兩種評比程序上的不同說起吧!市直“滿意不滿意單位”評議活動是以抽樣調查方式進行的,由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大、政協、企業、基層組織、社會各界的干部群眾代表共1.1萬人評議。而省級文明單位評選的基本程序為基層推薦,市文明辦考核,省文明辦抽查。也就是說,前者實際上是由群眾來參加評比,反映了民意,而后者則是政府部門直接進行操作,反映了官意。
這深刻地反映了官意對民意的漠視,對一個民意認為最不滿意的單位,而官員們竟然認為是文明單位,官選評比程序導致信息失真可想而知。那么,我們要追問的是,為什么官選程序容易導致信息失真呢?
首先,追求政績心態的上下級官員齊心協力使然。官員要上升,就要政績,反映政績的指標很多,但無疑由上級頒發的榮譽是重要的指標。因而,這種心態調動各級官員使盡一切手段去爭取榮譽,特別是高級別的榮譽,上下級官員一起掩飾,力求過關。這從永州這一事件看得最清楚,永州市為什么要搞“滿意不滿意單位”評議活動,讓群眾直接評議呢?那是決策層為了獲得準確的信息,使該市工作真正搞好。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市里的“滿意不滿意單位”評議活動在今年1月20日結束,結果已經出來了后,省文明辦才于今年2月1日開始對省級文明單位公示15天,這時當初同意上報交警為省級文明單位的永州市委、市紀委領導卻沒有到省里去反映市里的評比情況,撤換當初上報的單位。這里合理的解釋便是,永州交警獲得省級文明單位不僅是交警的光榮,也是永州市的光榮,市里當然大力給予支持了。
其次,官選程序透明度不高,容易形成暗箱操作,并且官員們賄賂的成本小,方便操作。民選程序中,也有一些政府機關和官員利用種種方法企圖收買民意,如一些地方政府機關在行風評議活動中刊登形象廣告,想通過媒體的宣傳改變自身形象,但畢竟民眾數量大,觀點立場各不相同,官員要收買不僅成本高也不易得逞。而官選程序不同,有決定權的就上級少數官員,想收買的下級官員運作起來成本小,容易操作。
明白了這些,我們就很容易知道,為什么會出現分倒數第一而領受唯一一塊“黃牌”的交警支隊又被列為永州市“全省文明單位”之首了。關鍵在于我們的官選評比程序出了問題,當然,我們不能指望所有的評比特別是高層次的評比,都采用民選形式,但是,至少我們可以讓官選程序以民選程序為基礎,與民選結果不符的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列為官選的侯選對象。并且,我們要盡可能讓官選程序透明起來。
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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