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志剛 ]——(2006-1-25) / 已閱33932次
七、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重點開展治安防控進社區建設,創造良好的平安社區環境
社會治安問題是社會各種矛盾的綜合反映。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保障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它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途徑。全國人大強調要求“必須動員和組織全社會的力量,運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穩定,并作為全社會的共同任務,長期堅持下去。”我們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必須堅持打擊和防范并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搞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改進預防和懲治犯罪活動的技術裝備,切實提高執法隊伍的素質。
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是一種主動、超前型的治安工作戰略,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平安福田”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福田區委、區政府從落實“大服務”和“平安福田”戰略措施出發,提出了為轄區市民辦十件實事的動議。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我們司法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突出重點,強化措施,重點開展治安防控進社區建設,扎實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效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為經濟發展創造穩定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一,基層司法部門要積極配合社會綜治工作,協助綜治部門依法行政,培訓綜治隊伍,提高綜治干部依法治理的水平。
第二,要進一步加快法律進社區工作創新的步伐,加快治安防范法制化、現代化進程。要善于運用發展的眼光,從更深層次上研究和思考社會治安防控進社區建設中帶有前瞻性、全局性的問題,重視預測性、綜合性工作。
第三,要建立科學的治安形勢分析評估體系,準確掌握各種影響治安的因素,判斷治安形勢,及時制定工作部署,建立信息預警機制和應急機制,強化快速反應系統建設。
第四,要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進社區建設的保障機制和軟硬件設施,把社會治安防范與推進社區建設、加強社會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科學規劃,統籌安排,扎實推進,提高社區治安防范意識和能力。
第五,要進一步發揮司法所和社區居委會的積極作用,配合綜治部門及轄區派出所開展工作,加大對“法輪功”邪教組織頑固分子的管控力度和“涉毒”、“兩搶一盜”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加強對外來人口、出租屋的依法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屋租賃協管機制,做好房屋租賃和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確保社區長治久安。
第六,要建立起以防范控制重點要害部位、案件多發區域、常見性多發性犯罪為重點,以街面、社區和內部單位防范為基礎,專群結合、動靜結合、點線面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的治安防控網絡,使可防性案件、多發性案件、影響大、危害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明顯增強,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安居樂業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第七,要充分發揮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在社會治安防范中的作用,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積極防范刑事犯罪,防止火災、燃氣泄露、爆炸等惡性事故的發生;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社區保安隊伍建設,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社區秩序。
2005年全市司法工作會議精神要求,要抓基礎,夯實基礎,進一步活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我們應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堅持“立黨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按照“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保安全”的總體思路,全面加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充分發揮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律宣傳的職能作用,大力提高化解矛盾糾紛、鞏筑和諧社會的能力,服務經濟建設、促進改革發展的能力,廉潔從政,嚴格公正執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和營造法制氛圍,服務依法治市的能力,為建設“平安福田”、“和諧福田”做出新的貢獻。
李志剛的聯絡方式:
電話:8104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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