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微鵬 ]——(2006-3-8) / 已閱12531次
政法隊伍建設亟待體制創新
劉微鵬
我國政法隊伍主要包括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四大部門。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下,政法隊伍作為專業的法律職業群體,在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法隊伍建設逐步得到加強,包括:政法隊伍人員素質普遍提高,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水平明顯提升,部門間協調體系不斷完善等,為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政法隊伍中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如:有的干警缺乏工作熱情,作風懶散;有的干警執法為民觀念不強,特權思想嚴重;有的干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知法犯法、濫用職權。這些行為既損害了政法部門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同時也對我國依法治國的進程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有利于鞏固和提高政法隊伍在執法、司法、法律監督等方面的素質和水平,從而有力地推動我國依法治國的進程。
首先,加強政法隊伍建設,要完善領導的監督制約體制。政法隊伍能不能搞好關鍵看領導。只有過硬的領導班子才能帶出過硬的隊伍,只有過硬的隊伍才能創造一流的業績。但是,如果領導得不到制約,后果也是十分可怕的。實踐證明“不被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濫用”,目前政法隊伍中存在的許多丑惡現象就和領導干部的監督制約體制不完善有關。要強化人大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建立人大代表問詢制。“一府兩院”除了每年向人民代表大會進行工作報告,還應建立起政法部門主要領導的述職制度及個人重大事件報告制,使人大的監督更加具體、有效。注意發揮好政協的民主監督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使政法部門的工作時刻處于陽光之下。各級政法領導干部都要以身作則,自覺從我做起,自覺接受監督,成為嚴格執法、勤政廉政的楷模和帶領干警團結戰斗、開拓前進的核心。
其次,加強政法隊伍建設,要端正目標考核體制。現在有的政法機關不重視客觀實際,單純追求立案、結案、罰款數量,給干警下指標、定任務,實行硬性攤派。有的干警為完成任務,不惜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從而造成許多冤假錯案,侵害了群眾的合法權益,這雖然只是個別現象,但在社會上卻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所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要端正現有目標考核體制。一方面,要完善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明確責任,誰辦的案子誰負責,杜絕推諉扯皮現象。對于冤假錯案,要一追到底,依法從嚴從速處理,不能姑息遷就,更不能包庇護短;另一方面,要完善考核評價制度,以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為標準,以執法的具體環節為重點,以執法的效果與成效為核心,把考核結果與職務升降、崗位去留、政治榮譽和經濟利益緊密掛鉤,而不是單純追求結案、罰款數量。
再次,加強政法隊伍建設,要健全教育培訓體制。目前許多政法部門雖然建立了干警的教育培訓制度,但還很不完善和健全,容易流于形式,起不到增長知識、提高素質的作用。導致有的干警無論從身體素質,道德素質,還是業務素質上都特別低,不能滿足工作需要。在實際工作中,首先要加強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干警的公仆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干警的道德覺悟和水平;其次要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與培訓,建立定期學習制度,對國家新出臺的政策方針,法律法規進行集中學習,并使之能應用于自身工作實踐;還有要通過大力開展體能競賽、崗位練兵等多種形式的活動,提高干警的身體素質,以便勝任本職工作。在教育培訓中,要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切忌走形式主義,搞全部通過,要建立末位淘汰機制,促使廣大干警認真學習。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培訓、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原則,整合教育培訓資源,引導廣大干警形成鉆研業務的濃厚氛圍,加快培養和造就一批懂法律、懂經濟、懂科技、懂外語的復合型政法人才。
最后,加強政法隊伍建設,要建立注重長效的管理體制。在對政法隊伍的日常管理上,許多部門的工作力度還不夠,輕管理、不管理現象嚴重,即使管理,也只注重短期效果,管理上時松時緊,往往造成“一陣風”現象。因此要建立注重長效的日常管理體制,以起到防微杜漸、未雨綢繆的作用。政法隊伍建設,說到底還是一個人才的建設,要以人為本,進一步加強“進出口”管理,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嚴把政法隊伍“入口”,確保進人的質量。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風硬、能力強的人才吸收到政法隊伍中來,同時下大力氣疏通“出口”,堅決把不適合從事政法工作的人員清理出政法隊伍。此外,在物資管理上,嚴肅紀律,規范警械、車輛、資金的調度使用,確保社會公共安全。
新的歷史條件下,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通過完善監督制約、強化教育培訓、健全管理制度,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良、勤勉盡責、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平穩發展提供可靠保障。